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11]87号
【颁布时间】 2011-05-03
【实施时间】 2011-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8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1年实施方案

[接上页]


  3.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在成都、泸州、广元等市组建5个职教集团。探索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4.在宜宾市开展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试点。探索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分担机制和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职教师资培养模式。

  

  5.在仁寿县开展推进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技术研发和为“三农”服务改革试点,整合职教资源,加大培训力度,培养“有思想、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责任单位: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省国资委、省旅游局、团省委)

  

  (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试点。

  

  1.在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开展有关开放大学和开放大学体系建设调研、论证工作。

  

  2.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相互沟通机制,促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相互衔接和融合。

  

  3.支持成都市统筹开发社会教育资源,加快建设社区教育体系,大力推进学习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城乡社区数字化学习实验基地建设和资源库的建设,探索建立成都市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成果认证制度。

  

  (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文化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科协)

  

  (五)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

  

  1.开展高中阶段、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组织部分中学实施“建立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改革试点项目。在成都石室中学、成都七中、成都树德中学、成都外国语学校、绵阳南山中学、德阳外国语学校等6所学校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从办学机制、学生选拔、课程实施、培养模式、考试评价等多方面入手,创设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个性化发展的环境和条件,探索和总结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机制、有效途径和办法,培养具有创新潜能的出类拔萃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为四川省基础教育特别是普通高中阶段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探索新路。

  

  2.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在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开展卓越工程师、在四川师范大学开展卓越教师教育培养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工程类人才的新机制,支持高校和企业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

  

  3.在成都理工大学开展探索建立符合西部条件和行业需求的研究生创新教育平台建设改革试点。

  

  4.在四川农业大学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省国资委、团省委、中科院成都分院、省社科院)

  

  (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

  

  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示范高职学院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积极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

  

  (责任单位:教育厅)

  

  (七)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

  

  1.在西南石油大学开展完善治理结构,探索高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办法,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改革试点。

  

  2.在西华大学开展改革试点,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聘任考核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完善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的学术评价机制。

  

  3.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开展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完善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推进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的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省总工会)

  

  (八)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

  

  1.在西南科技大学开展加强和完善共建与区域产学研联合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深化联合办学体制的理念与内涵,完善西南科技大学章程;完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共建与区域产学研联合办学的运行机制;建立共建与区域产学研联合办学效益的评价机制。

  

  2.在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试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进管理模式,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推行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完善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业绩评价和薪酬分配办法,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机制。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