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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 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我市当前火灾多发势头,确保全市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消防安全及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组成联合行动小组对全市部分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专项督察,现将《全市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全市重点行业 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夯实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以及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大庆活动期间全市火灾防控基础,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消防安全以及全市火灾形势平稳,市人民政府决定从5月20日至7月10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各监管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加油加气站(库)、文物建筑、商场市场、歌舞娱乐、学校、医院、建筑工地等重点行业和老城区、城乡结合部、出租房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严防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建党9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拉萨市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如 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普次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 庆 永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蒋伟 市住建局常务副局长 普布卓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 粮 企 市文物局副局长 皮 泽 洪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 军 义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 中 堂 市安监局副局长 格桑次多 市文化局市场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副处长平措次仁同志兼任。 三、工作步骤及任务 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25日)。 1、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通过召开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火灾隐患形势分析会或者消防工作联席会等形式,全面动员部署本县(区)、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 2、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并印发适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辖区内涉及兰西拉光缆线、格拉输油管线、青藏直流联网输电电线、青藏铁路线、川藏公路线桥梁隧道等"生命线工程"的,要有针对性的确定整治范围和重点,确保"生命线工程"的绝对安全。 (二)自查阶段(5月25日至6月10日)。各县(区)、各部门要从以下11个方面,督促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活动,并向本级消防部门上报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情况。 1、是否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本单位员工岗位消防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落实每两小时防火巡查制度。 3、是否根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置完善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5、单位员工是否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6、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 7、单位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