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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1]75号
【颁布时间】 2011-05-13
【实施时间】 2011-05-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8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加强考核督查。“三夏”、“三秋”期间,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履行各自职能分工的基础上,要按照分片包抓分工,选派得力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深入区县、乡镇(街办)和田间地头,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所包区县秸秆禁烧工作的有效落实。各区县政府要以我为主抓好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涉农乡镇(街办)和易出现着火的点,特别是田间地头和区县交界地带,要进行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的监控防范,切实把秸秆焚烧率降到最低。全市涉农乡镇(街办)统一纳入考核范围,各乡镇(街办)的秸秆综合利用率均须达到90%以上。市政府将对成绩突出的区县和乡镇(街办)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出现焚烧现象的区县和乡镇(街办)按照着火点数进行相应的处罚。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辖区内秸秆焚烧面积较大,着火点较多,或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将对区县和乡镇(街办)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查处。

  附件:1.西安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分工

  2.西安市201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奖惩细则

  

  附件1:

  
西安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分工

  


  为了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宁 副市长

  副组长:李元合 市政府副秘书长

  焦维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学东 市发改委主任

  问向荣 市科技局局长

  孟宗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文斌 市监察局局长

  肖西平 市财政局局长

  罗亚民 市环保局局长

  任立新 市交通局局长

  冯慧武 市农委主任

  张雄斌 市林业局局长

  王凯利 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局长

  谢双亭 市气象局局长

  韦和平 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农委主任冯慧武兼任(办公室联系人:周卫斌 电话:86787467)。

  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市环保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秸秆禁烧的现场检查和执法,并包抓长安区。(焚烧秸秆投诉电话:12369)

  市农委负责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实施工作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收割机具的管理和执法监督,做好机具调配,通过机械化秸秆还田等多种措施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并包抓周至县和沣渭新区。

  市发改委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扶持力度,并包抓阎良区。

  市科技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推广和普及运用工作,并包抓蓝田县。

  市公安局负责消防和现场执法,“三夏”、“三秋”作业期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巡逻工作,对顶风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包抓未央区。

  市监察局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市财政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财政扶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资金保障工作,并包抓高陵县。

  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干线两侧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并包抓灞桥区。

  市林业局负责树木、森林周围禁烧工作的检查,并包抓临潼区。

  市文化广电出版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包抓户县。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秸秆焚烧火点的卫星监测情况和“三夏”、“三秋”期间中长期天气预报。

  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负责免费发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相关信息、天气预报及“三夏”、“三秋”作业进度,引导各类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有序流动。

  

  附件2:

  
西安市201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奖惩细则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六部委《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西安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我市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减少大气污染,确保机场、铁路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的通畅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我市对外形象,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范围

  考核内容:各级政府逐级签订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市级有关部门落实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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