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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教育局制定的《西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西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为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0〕51号)、《陕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陕政办发〔2011〕13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市政发〔2011〕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不断加强统筹规划,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管理机制,通过园舍标准化建设、办园规范化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教学特色化指导等措施,稳步推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截至2010年,全市登记注册幼儿园1004所。按照举办类别分,教育部门办园97所,占9.66%;集体办幼儿园6所,占0.60%;其他部门办园101所,占10.06%;民办幼儿园800所,占79.68%。按照所在地域分,城市385所,县镇47所,农村572所。 全市在园儿童183621人,按照办别分,教育部门办园在园儿童21139人,占11.51%;集体办园在园儿童1360人,占0.74%,其他部门办园在园儿童40317人,占21.96%;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120805人,占65.79%。按照所在地域分,城市在园儿童105198人,占57.29%;县镇在园儿童9866人,占5.37%;农村地区在园儿童68557人,占37.34%。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为81.97%。 全市共有幼儿园教职工18710人,其中,园长1290人,专任教师10638人,保健员1088人,其他人员5694人。全市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教职工10225人,占全市幼儿园教职工总数的54.65%,其中,园长学历合格率达到99.6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38%。 同时,我市学前教育仍存在着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公办幼儿园数量过少;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有待规范,无证幼儿园取缔难;城乡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农村学前教育薄弱;教师队伍数量和整体素质急需补充和提高;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较为突出。 二、指导思想 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我市“十二五”期间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之一,作为继普及义务教育之后我市教育事业的又一重大工程,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先走一步,率先行动。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完善有利于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标准化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鼓励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优化整合现有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重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1.提高普及水平。2011年-2013年,完成286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任务,包括128所公办幼儿园、16所区县自筹资金公办幼儿园、6所企事业复建幼儿园和136所民办幼儿园建设。从2011年秋季开始,逐步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至2013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68%。 2.加快队伍建设。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依托高等院校扩大幼儿教师培养规模。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教师专业标准,按照相关编制标准,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为公办幼儿园配足配齐教师。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配备教师。建立培训机制,开展全员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三年培训幼儿教师7500名、园长300名。 3.完善管理机制。制定幼儿园办园标准、审批管理办法、考评奖励办法、教师培训和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探索集团化办园和管理模式;严格准入制度,加强教育及收费监管,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