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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抚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1]51号
【颁布时间】 2011-05-20
【实施时间】 2011-05-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9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气象局关于抚顺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 落实经费,保障建设。各县、区要将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两个体系”建设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气象部门要加大向省气象局和中国气象局争取“两个体系”建设经费。

  

  (四)督促检查,加强考核。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两个体系”建设目标责任书,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市政府督查办会同市气象局检查各县、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定期通报。

  

  (五)加强宣传,引导发展。各县、区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两个体系”建设的宣传,为搞好“两个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强农村气象科普工作,普及农民防灾避险常识和增强全市农村抵御气象灾害能力,将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害降到最低,财产损失降到最少,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附件:1. 抚顺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测算表(略)

  2. 抚顺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工作经费测算表(略)

  

  
市气象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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