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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55号
【颁布时间】 2011-05-19
【实施时间】 2011-05-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9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河南省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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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领导视察展厅:开幕式结束后,领导及特邀嘉宾视察展示和贸易展厅。

  

  (四)重点项目签约仪式:9月6日上午11时在驻马店市会展中心举行农洽会重点项目签约仪式。

  

  (五)欢迎宴会:9月6日中午12时在驻马店市柏林国际建国酒店,河南省政府宴请国家有关部委、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团团长、联络员,商会、协会会长,知名企业家,特邀嘉宾。

  

  (六)现代农业发展论坛:9月6日下午3时-5时30分,在驻马店市天龙大酒店举行现代农业发展论坛,邀请国家有关部委领导、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和我省各省辖市代表团团长及联络员等出席。

  

  (七)农产品加工业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的发布、洽谈和签约:9月7日上午9时在驻马店市天龙大酒店举行科研成果转化发布与合作洽谈会,邀请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代表和我省各辖市代表团团长及联络员等参加。

  

  (八)农洽会成果及获奖产品新闻发布会:9月7日上午11时在驻马店市西园宾馆举行获奖产品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省等新闻媒体记者,获奖企业代表参加。

  

  (九)文艺演出:9月7日下午在驻马店市举行文艺演出。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农洽会各项筹备工作,省政府成立2011年农洽会河南省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名誉主任:郭庚茂(省长)

  

  主 任:刘满仓(副省长)

  

  副主任:何平(省政府副秘书长)

  

  朱孟洲(省农业厅厅长)

  

  刘国庆(驻马店市政府市长)

  

  成 员:王传捷(省农业厅副厅长)

  

  马国明(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主任)

  

  张新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巡视员)

  

  高章法(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乔心冰(省粮食局副局长)

  

  程德民(省公安厅副厅长)

  

  马世民(省科技厅副厅长)

  

  肖继业(省质监局副局长)

  

  李亚白(省旅游局副局长)

  

  宋虎振(省畜牧局副局长)

  

  孙新德(省供销社副主任)

  

  孙新甫(省接待办副主任)

  

  张新友(省农科院副院长)

  

  谭金芳(河南农业大学副校长)

  

  屈凌波(河南工业大学副校长)

  

  吕彦力(郑州轻工业学院副院长)

  

  陈星(驻马店市副市长)

  

  筹委会下设办公室,朱孟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传捷、陈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为加强协调,省筹委会办公室成立秘书处、项目洽谈部、展示规划部、产品贸易部、科技合作部、论坛研讨部、新闻宣传部、环境卫生部、安全保卫部、文艺演出部、效能监察部等11个专业工作部。

  

  秘书处负责筹委会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项筹备工作任务的落实。

  

  五、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职责

  

  省农业厅:负责与农业部衔接沟通,邀请领导参会。综合协调省直有关涉会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与外省代表团联系组团参会。负责组织全省项目签约、督促检查各省辖市代表团组织项目洽谈、产品展示贸易、项目收集和整理印制、会议成果统计、总结表彰等工作。负责农产品加工科研成果发布与合作洽谈。负责邀请60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其中省外企业不少于20家)、30家全国知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0所省外农业大专院校参会,广泛开展农产品加工贸易与合作。负责参展产品评奖工作。

  

  驻马店市政府:负责农洽会的会务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改善接待服务条件,做好各项活动的衔接与安排等工作。会同省农业厅加强与农业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邀请60家食品、饮料加工企业和机械设备生产企业(其中省外企业不少于30家)参加展示贸易活动。

  

  省商务厅:负责邀请30家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知名企业(其中世界500强企业不少于10家)和省内重点龙头商贸零售企业参会,做好外商接待和联系工作,组织外商开展投资贸易合作活动,广泛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省科技厅:负责邀请50家有科技合作项目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参会,会同省农业厅做好科技合作项目发布与对接工作。

  

  省粮食局:负责邀请60家粮油加工龙头企业、粮油机械设备生产企业(其中省外企业不少于30家)参加项目洽谈和展示贸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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