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55号
【颁布时间】 2011-05-19
【实施时间】 2011-05-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9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河南省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省质监局:负责督促我省38家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称号的企业参加本地展团的展示贸易活动。

  

  省畜牧局:负责邀请60家畜禽产品加工、饲料加工企业和畜产品机械加工企业(其中省外企业不少于30家)参加展示贸易活动。

  

  省供销社:负责邀请60家知名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其中省外企业不少于30家)参加展示贸易活动。

  

  省公安厅:督促指导驻马店市公安局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开幕式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做好重要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省旅游局:负责协调省内各旅游景点为参会客商提供旅游观光服务。

  

  省接待办:负责国家领导人的接待服务工作。

  

  郑州铁路局:负责参会代表乘车及展品的运输工作。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参会代表来豫的机场接待和返程服务工作。

  

  省科学院、农科院、食品工业研究所、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河南科技学院、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负责收集农产品加工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协助做好农产品加工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的发布、洽谈和签约工作。

  

  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请省委宣传部制定农洽会宣传方案,协调我省及中央驻豫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省工商联:负责邀请30家国内知名民营企业参加展示贸易活动。

  

  省台办:负责邀请台湾知名人士和30家农业社团组织及农业企业参加展示贸易活动。

  

  各省辖市政府要认真做好招商引资和参展布展工作,重点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整理、印制(中英文对照)及上报工作。要精心布展,室内特装展示展位不少于2个,室外农产品贸易展位不少于16个;会上签约合作项目不少于10个,签约科研成果转化项目不少于5个,并组织本地企业参加会议有关活动。

  

  六、工作要求和进度

  

  (一)工作进度。5月召开省筹委会成员单位筹备工作协调会和河南省筹备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筹备工作;省农业厅在驻马店市召开各省辖市农业局局长会议,研究部署下步工作。6月检查督导省直有关厅局、各省辖市筹备工作进展情况;会同农业部在北京召开农洽会新闻发布会。6-8月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项目洽谈、招展布展、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洽谈对接等活动,力争引进一批投资项目。8月中旬,省农业厅在驻马店市召开第二次各省辖市农业局局长会议,进一步落实筹备工作任务。8月下旬-9月8日组织做好会议开幕式、项目签约、产品展示交易、科研成果转化、产品评奖、现代农业发展论坛、文艺演出等主要活动的筹备和实施工作。

  

  (二)工作要求。各省辖市要在8月15日前将本地参展企业和产品展位、产品贸易展位需求等汇总情况报省筹委会办公室有关专业部;8月17日前将参会人数、活动安排和其他事项报省筹委会办公室秘书处;8月19日前将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印制成册(含电子文档)报省农业厅。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在8月20日前将邀请参会的重要嘉宾、活动安排报省农业厅。各省辖市和有关部门要在8月24日-9月2日将参加评奖产品样品和有关资料报省筹委会办公室秘书处产品评奖组。产品布展时间为8月27日-9月5日,产品展示时间为9月6日-8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举办农洽会是2011年全省大型经贸活动之一,也是展现我省农业大省形象的重要窗口。对此,各省辖市、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筹备,扎实工作,服从省筹委会的安排,确保领导有力、组织到位、工作有序,力争办出水平、办出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要强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各省辖市、省直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及早动手,积极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定点定向在境内外开展灵活多样的招商引资活动。目前,已有合作意向的项目要有突破性进展,促成项目及早签约;已有安排的涉农项目要抓紧组织施工,掀起项目建设的新高潮。在农洽会期间,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进行广泛交流,寻找和把握商机,力争在招商规模和档次上实现新突破。二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思路,创新机制,做好开幕式、布展设计、项目发布洽谈和签约、产品展示交易、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发布洽谈和签约等各项重点工作。三要通过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报道,展现我省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成就,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四要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