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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文化科技人才,对经营者、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可实行年薪制和试行期权等激励制度,允许和鼓励拥有特殊才能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以知识产权入股,并参与收益分配。文化科技项目申报评审要注重技术创新能力特别是原创能力的评价,注重科技人员和团队素质、研究能力与水平的评价,为各类文化科技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四、保障条件 (一)加强组织协调。省文化厅、科技厅、财政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集成资源,协同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工作,并加强对地方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的督促指导。各地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文化与科技结合相关工作。 (二)完善项目管理。建立文化科技项目申报、评审与评估制度和多部门协调的文化科技项目管理联动机制。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积极支持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及科研单位为技术依托、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项目。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现核心技术重大突破、能够显著推动文化发展的重大文化科技创新项目,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共同给予支持。建立文化科技创新的业绩分类评价制度,对创新性较强的小项目、非共识项目以及学科交叉项目给予积极支持。 (三)优化创新环境。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完善知识产权法制体系和保护机制,培育有利于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完善文化领域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联合督查督办制度,依法惩治、有效遏制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和犯罪行为,为加强文化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