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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11]62号
【颁布时间】 2011-05-20
【实施时间】 2011-05-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1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1]6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大连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道路交通条件和交通环境,增强城市交通的综合服务功能,提升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水平,市政府将2011年确定为“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年”。为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交通发展经验,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和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运用科技、经济、必要的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力度,积极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为全面实施全域城市化战略、实现“十二五”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确保交通安全顺畅。

  (一)改善交通运行状况。确保中心城区交通运行状况不恶化,重点路段交通状况得到改善,方便市民出行;确保为重大活动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5%以上。

  (三)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2011年,交通安全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5人以下。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交通综合整治年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大连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计划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指导以及工作结果的考核。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万才 市长

  副组长:张 军 副市长

  王立科 副市长

  成 员:王忠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周 洲 市政府副秘书长

  荣 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维洲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顾 强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马瑞春 市教育局局长

  王庆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徐从琪 市监察局局长

  毛岩亮 市财政局局长

  于德泉 市人社局局长

  王晋良 市国土房屋局局长

  董 伟 市环保局局长

  张亚东 市建委主任

  王 君 市规划局局长

  马成恩 市城建局局长

  姚先林 市交通局局长

  杨吉奎 市安监局局长

  葛延珉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 春 市国资委主任

  任 政 市物价局局长

  朱进元 大连保监局局长

  徐长元 金州新区管委会主任

  栾庆伟 高新园区管委会主任

  江亲瑜 中山区区长

  阎利军 西岗区代区长

  刘维木 沙河口区区长

  侯祯涛 甘井子区代区长

  谭积斌 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

  领导小组下设市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联系电话:83633233),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协调和情况汇总等工作。市建委主任张亚东兼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政府法制办等为办公室副主任单位。综合整治办公室下设9个工作小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 交通规划组。组长单位:市规划局,组员单位:市交通局、市国土房屋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城建局等。负责编制各项交通规划和土地使用计划等。

  2. 城市交通项目组。组长单位:市城建局,组员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国土房屋局、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区政府、西岗区政府、沙河口区政府、甘井子区政府、高新园区管委会等。负责各类城市交通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进度情况汇总。

  3. 公路交通项目组。组长单位:市交通局,组员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国土房屋局、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区政府、西岗区政府、沙河口区政府、甘井子区政府、高新园区管委会等。负责各类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及公交场站、管理系统等公交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进度情况汇总。

  4. 宣传教育组。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组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城建局、大连广播电视台、大连日报社、大连天健网等。负责倡导现代交通理念和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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