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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完善预案,加强值守 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加强与气象、海事、水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发布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警信息,做好预警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特发事件能够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和异常情况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