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安委办[201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5-10
【实施时间】 2011-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3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完善预案,加强值守

  

  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加强与气象、海事、水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发布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警信息,做好预警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特发事件能够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和异常情况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