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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做好2010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规范资金的立项、审批、使用和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健全资金监管长效机制。认真开展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着力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以及技能培训、住房租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纠正涉及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与集资摊派行为,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认真办理加重农民负担的信访投诉,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 (五)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着力推动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责任体系建设,强化责任追究。在食品药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主题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法监督。纠正重审批、轻监管和有利争着管、无利推不动的现象,严肃查处监管中的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的落实。对本地区、本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并推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六)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资金以及基本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行为。进一步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带量采购办法,逐步将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继续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完善基层医院财政补偿机制,加强对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监管和合理用药监测,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坚决纠正和查处滥检查、大处方、乱收费、收受回扣、索要及收受“红包”等问题。积极开展出院病人问卷调查、省市行风巡查以及“无红包医院”创建等活动,认真落实院务公开和医德考评制度。 (七)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入园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占坑班”和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加大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抓好收费政策调整、公办教师回归和债务化解等关键问题的落实。坚决纠正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的问题。完善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切实解决教辅材料散滥、价格虚高、变相强制征订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教育乱收费信访定期通报和重点监控制度。 (八)进一步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建立由纪检、宣传、监察、纠风、广电和有关媒体等部门(单位)组成的政风行风热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选题联动、播报联动、跟踪督办联动等工作制度,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构建广播有声、电视有形、报刊可读、网络互动“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并与专项治理、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相结合,实现良性互动。整合全省政风行风热线电话,建立网上(政府门户网站)受理、转办和督办平台,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渠道,进一步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完善“四位一体”评价机制,制定绩效考核评估办法。 (九)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点对公安、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安监等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开展民主评议。继续开展“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创新民主评议形式和方法,逐步规范民主评议的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升民主评议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