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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4、无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四、重新认定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一式四份) 《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认定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一式二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室内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5、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6、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7、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三级项目经理证书); 8、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9、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10、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11、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五、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凡换发取得《建筑装修装饰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详见陕西建设网www.shaanxijs.gov.cn/办事指南 /质量安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资质证到期后不予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