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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咸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咸政办发[2011]52号
【颁布时间】 2011-05-03
【实施时间】 2011-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3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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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谣言等,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较严重危害事件。

  4)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较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ⅳ级(一般)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重要网络与信息安全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构成一定威胁,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有一定影响突发公共事件为一般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1.4 适用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市级机关的网络与信息系统,重点是: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业务系统。

  1.5 工作原则

  (1)坚持防御为主,综合防范;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3)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4)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反应;

  (5)依靠科学,常备不懈。

2、应急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应急组织领导体系

  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由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

  (1)咸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委主管副秘书长

  市人民政府主管副秘书长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成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市保密局、市委机要局、市人行、市政务信息办公室。

  (2)咸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

  成立咸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委员会,其组成:

  主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保密局、市委机要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务信息化办公室分管领导。

  成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保密局、市委机要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中国移动陕西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中国电信陕西省咸阳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陕西广电网络咸阳分公司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2.2 职责及任务

  (1)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承担网络与信息安全方面突发应急事件的主要职责及任务:

  ①审查批准全市信息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决定四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督促检查ⅲ级和ⅳ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②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准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③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表彰奖励活动;

  ④向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省信息厅等报告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⑤按照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要求开展处置工作。

  (2)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承担突发应急事件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及任务:

  ①组织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②统筹规划建立应急处理技术平台,会同成员单位制定相关应急措施;

  ③提出启动预案,加强或撤销控制措施的建议和意见;

  ④协调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中省驻咸企事业单位及驻咸部队共同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⑤督促、检查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⑥配合省通信管理局,协调全市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安全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信息传输通畅。

  ⑦协调市政务信息办做好电子政务网络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⑧负责及时收集、上报和通报应急事件的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市政府应急办:参与协调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向上级政府报送信息,同时向下传达有关领导指示。

  a.市公安局:负责互联网信息监控及网络运行安全监测,实施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报警处置平台建设;负责对网上有害信息传播的处置;负责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网上热点问题恶意炒作事件的处置;负责查处打击恶意攻击网站和传播有害网站的责任人;负责对重大敏感时期、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期间重点网站发生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负责计算机病毒疫情和大规模网络攻击事件的处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信息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具体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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