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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非煤矿山。地下矿山专项整治要把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措施落实到位。露天矿山重点治理一面坡开采、掏采、不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边坡和排土场工艺参数不符合设计规定等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好尾矿库夏季防汛和冬季放矿等期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包库负责人的责任,加强重点时段巡查频次,严防发生溃、垮坝事故。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依法进行关闭。 交通运输。深入开展公路险坡、险段和危桥危路排查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员超载超范围运输等违规违纪行为,提高城市公交、长途客运班线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水平。开展水上安全运营专项治理,严把船舶市场准入关、安全检测关和船员适任关,加强重点水域现场监管,严厉打击“三无”船只非法载客、超载、无证驾驶等违规行为。继续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加强对交通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危险化学品。加强对高危企业、重点企业和隐患较多易发生事故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等生产和使用高度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及淘汰高污染和落后产能的有关政策要求,强制关闭淘汰一批产能落后、安全保障能力差、危及生产安全的企业。强化对停产、停业企业及已关闭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明停暗开”和非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积极推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施改造升级,督导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规范生产和经营行为,强化专项检查、特殊时期的重点督查,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利用烟花爆竹生产淡季和高温高湿停产时机,对安全设施出现问题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设施进行全面达标整改。对生产烟花爆竹主要原材料予以管控,防止不法分子获取从事非法活动。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环节加以数量限制,强化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环节安全监管。对市区许可销售、燃放、储存的烟花爆竹品种、数量加以限制,遏制燃放事故,维护公共安全。 民爆器材。强力推进民爆物品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经营模式,在具备条件的大型矿山单位和承担重要建设项目施工的爆破作业单位,推行炸药现场混装和电子数码雷管两项新型技术,降低企业成本,大幅减少爆炸物品使用环节安全隐患。 建筑施工。全面核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杜绝不具备资质的企业进入市场,严肃查处违法转包行为。加强施工企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岗前安全培训责任,严格重点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管,防范坍塌、坠落和机械伤害等事故。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拆卸和基坑、临边防护的监督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督检查制度,将安全生产管理薄弱、事故频发的施工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未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施工企业,发证机关对其依法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冶金建材。以防范漏炉、压力容器爆炸、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为重点,对生产过程中的冶炼、轧钢、吊装、铸造、高炉煤气等关键部位、事故易发多发工序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冶金、建材等(行业)企业工艺装备、安全设施技术改造或更新、安全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消防。开展以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医院十类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治理“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加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治理力度。严格执行公安部“七个一律”,省政府“六个必查、十个必须”,用足用好“拆、改、扣、关、停、搬、拘”七字执法手段和“三个必停、四个必封、五个必拘”刚性措施,切实做到七排查、七整治、七到位。 特种设备。抓好全市车用气瓶和冶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高层住宅楼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电力、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要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做好本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