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筑教发[2011]64号
【颁布时间】 2011-05-16
【实施时间】 2011-05-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5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创文”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督查的通知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创文”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督查的通知

  (筑教发〔2011〕64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体育中学:

  

  按照“创文”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的工作要求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阳市教育系统2011 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筑教发〔2011〕32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筑教发〔2011〕51号)的要求,为全面指导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完成迎检的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对贵阳市各区(市、县)、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检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的工作部署,认真、严格对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2011年版)》的要求进行自查,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力做好迎检阶段的整改提升、宣传教育和常态管理工作。

  

  二、市教育局组成测评督查组(名单附后)对各区(市、县)、各学校迎检准备工作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

  

  三、督查时间安排:

  

  1.学校自查

  

  2011年5月3日--2011年5月30日

  

  2.区教育局检查

  

  2011年5月15日--2011年5月30日

  

  3.市教育局督查

  

  2011年5月23日--2011年5月25日

  

  四、督查内容与方式

  

  市教育局督查组在区教育局的陪同下到随机抽取的辖区学校进行督查,各直属学校、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由督查组在规定督查时间内进行明查与暗访。

  

  具体内容:《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阳市教育系统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筑教发〔2011〕32号)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检工作方案》(筑教发〔2011〕51号)中的有关内容。

  

  (一)材料审核:

  

  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2011年版)相关指标和测评要求进行材料审核。

  

  1.查整理规范。按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关于按照《贵阳市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材料报送工作规范》要求检查。要求装盒规范、测评材料提交表填写规范、材料整理规范。“创文”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资料分别整理。

  

  2.查材料完整。

  

  对区(市、县)教育局,按《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检工作方案》(筑教发〔2011〕51号文件)中的有关测评标准收集整理资料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学校,按《贵阳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开展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检资料建档等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11〕52号)中的有关测评标准收集整理资料的情况进行检查。测评年度为2009、2010年,以这两年的材料为主,各类数据取两年的平均值。

  

  3.查内容质量。

  

  针对性:提供的材料能对应测评标准,印证测评要求;计划和总结要对应;

  

  完整性:材料时限要满足要求;图片材料、电子光盘有说明;材料要完整(如:一项活动要有方案(或计划)、有过程性资料、有总结)

  

  真实性:不从网上下载文字材料;同一测评标准的文字材料前后不雷同。

  

  (二)实地考察:

  

  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2011年版)》中校园文化、社区(村)活动场所、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心理咨询室、乡村少年宫、网络教室、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维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礼仪礼节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主要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

  

  1.集中明查

  

  学校的校园文化,社区(村)活动场所、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室、乡村少年宫、网络教室、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是否挂牌、是否有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是否公示开放时间、开放内容、开放对象等,是否有工作记录等。

  

  2.分散暗访

  

  分为两个时段:

  

  第一时段,督查人员在对学校进行明查时,暗访问卷调查中学校教育(如健康素质、课业减负、对师德的满意度等)的相关指标。

  

  第二时段,督查人员分为两组,一组在1所小学和1所中学学校门口和附近的1处公交车站对学生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礼仪礼节等方面进行暗访;另一组则随机对1处公共广场、1处公园、1处公共图书馆、1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或公益性文化设施对学生维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等进行暗访。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