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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验收标准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将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年初有部署,年终有总结。毗邻双方成立有联检工作领导小组,经常有活动安排。 2、措施具体,抓好落实。毗邻双方共同制定有边界联合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了会议联席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定期走访制度和协调处理制度。 3、宣传深入、人人知法。在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中,注重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法规的宣传,效果明显。边界地区居民熟悉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有关法规。 4、履行职责,依法治界。毗邻双方能认真执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西藏自治区实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办法》,依法对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有效管理,界线管理体制和界线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了落实。 5、界线明确,走向清楚。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无争议,而且在实地得到了毗邻双方的有效认可和落实。 6、界桩稳固,管护到位。界桩完好、醒目,界址点清楚,界桩管护人职责明确、责任心强。 7、边界和睦,安定有序。边界地区居民和睦相处,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无因资源等问题引起的重大纠纷或冲突发生。 (二)验收办法 自2011年起,由拉萨市民政局组织检查工作组采取不定期形式,按照80%的比例,对安排有年度联检任务的县(区)开展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有关要求,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在全市予以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并出现因资源等问题引起重大纠纷或冲突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一: 全市第三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分配表
附件二: 第三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表 填表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三:
附件四: 拉萨市第三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计明南加 副市长 副组长:万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扎西白珍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多吉次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雅林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琼达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白 琼 岩 市农牧局副局长 于 续 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旦巴曲达 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边巴次仁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强巴德勒 市民政局副局长 联合检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民政科,扎西白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强巴德勒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