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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责任领导:副县长 张治国 牵头部门: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部门: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 (2)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林权流转,特别是加大林权归属认定,减少林权纠纷。加强对村组改革方案、民主决策、确权发证等重点环节的监督。 责任领导:副县长 张治国 牵头部门:县林业局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12、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组织开展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管,重点解决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挤占挪用、低效浪费等突出问题,坚决制止在村庄整治中不顾条件大拆大建行为。切实纠正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机具推广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落实的指导和监督管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坚决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移民安置、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加大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 责任领导:副县长 张家文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物价局 五、加强组织领导 13、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抓好任务落实。县纪检监察部门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要协助县委、县政府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14、加强工作指导。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农村的情况和特点,分别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要积极开展经验宣传交流、示范点创建等活动。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推进改革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5、加强协调沟通。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情况交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监督检查活动。 附件: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表 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表 (一)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年月日
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表 (二)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农村基层干部指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村指行政村,备注中注明本地区乡镇、村总数; 2、处理人数包括纪律处分人数和组织处理人数,同时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不重复统计; 3、涉及金额、涉及亩数是指纠正、查处的金额或亩数; 4、金额计数单位为万元,查处、纠正问题计数单位为个; 5、增减比例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减的百分比; 6、表内划“-”处不需填写,经统计没有相关数字的,填“0”; 7、涉及其他部门的统计数据,请与有关部门核实后填报; 8、统计时间截至2011年10月31日,并一式两份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