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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相关制度衔接 各市应积极创造条件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制度衔接按照已下发的陕人社发〔2010〕188号文件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政策的衔接及其他优抚政策按已下发的陕人社发〔2010〕180号文件执行,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实施工作。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完善政策,充实工作人员,健全工作机构,确保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的落实。同时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工作,真正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