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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11]44号
【颁布时间】 2011-06-16
【实施时间】 2011-06-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4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1年电力迎峰度夏应急保障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1年电力迎峰度夏应急保障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1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2011年电力迎峰度夏应急保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郑州市2011年电力迎峰度夏应急保障方案

  


  2011年以来,随着全省经济快速发展,电力需求增长强劲,煤电运等主要生产要素出现短缺局面。根据分析,今夏全省迎峰度夏期间电网最大负荷将达4100万千瓦,同比增长13.6%,供电负荷缺口达485万千瓦,省网面临缺煤、缺机、缺容、缺备的严峻形势。受此影响,预计我市迎峰度夏期间日供电最高负荷将达到715万千瓦,同比增长15%,负荷缺口在70万千瓦以上,明显高于往年,全市电网将面临系统缺电和局部区域过负荷并存的双重压力,形势非常严峻。为积极应对2011年迎峰度夏期间煤电运等生产要素短缺局面,确保全市各类生产要素的有序供应,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中心,扎实做好迎峰度夏各项工作,积极应对煤电运紧张状况,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心协力、各负其责、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凝聚各方面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保电煤、保运力、保发电、保供电,全力以赴打好夏季煤电运保障攻坚战,为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方案的贯彻落实,确保迎峰度夏期间全市煤电运紧张局面基本缓解,力争发电企业存煤达到7天以上,电煤供应渠道得到有效保证;电煤铁路运输量明显增加,公路电煤运输通道畅通;电网实现稳定安全运行,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得以落实,发电企业实现稳发满供,最大限度地减少错峰让峰及限电现象。

  三、组织机构、职责

  市煤电油运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电力迎峰度夏应急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分别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各成员单位迎峰度夏期间主要职责如下:

  市工信委:组织应急措施具体实施,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的突出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和有关市领导,保证紧急状态下各项调度协调工作有序进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迎峰度夏期间对市区主要发电企业财政资金支持办法;负责综合分析和判断紧急状态对全市工业经济或重要行业的影响。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积极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争取更多用电负荷指标;认真做好与省有关部门的对接工作,尽量缩短我市电厂电费结算周期,加快电厂资金周转。

  市煤炭局:组织落实煤炭资源,抓好地方煤炭企业生产,努力增加电煤供给能力;迎峰度夏期间要储存5万吨以上电煤,以备应急使用;制定煤炭行业专项调度协调应急预案,在紧急状况下负责煤炭行业应急预案的实施。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政府出台的电力行业相关扶持政策;及时向有关电厂拨付省财政转移扶持资金。

  市物价局:负责汇总分析电厂供热亏损原因及额度,积极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办法;负责提出供热价格改革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发布实施。

  市交通委、郑州铁路分局:分别负责制定市内公路、铁路等运输行业专项调度应急预案,在紧急状况下负责运输调度应急预案的实施。

  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确保贷款额度不因电厂经营困难而减少;负责提出对电厂实行封闭贷款的具体办法,并监督其实施。

  郑州供电公司:负责修订和完善《郑州市有序用电方案》及电力短缺状态下的分级调控预案;负责电力安全调度,确保全市电网安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局面,保证全市电力供给;在紧急状况下负责电力调度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和全市电网的安全运行,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网运行情况。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和本系统配合保障煤电运的应急调度预案;在紧急状态下,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安排,负责本部门和本系统应急配合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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