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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杭卫发[2011]141号
【颁布时间】 2011-06-14
【实施时间】 2011-06-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4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2、破格申报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除规定条件外,须同时符合以下3项条件:

  (1)发表论文3篇,其中2篇在一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另1篇可以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

  (2)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在全省同行中有相当的知名度;

  (3)医德医风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临床和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对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以及人才培养作出了贡献,已成为本区域学科带头人。

  3、破格申报社区高级卫技资格,除规定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4项条件中的2项:

  (1)县及以上等级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市(厅)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的单项先进获得者;

  (2)获得县(市级局)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贡献者;

  (3)申报副高级卫技资格的2篇论文中,有1篇应在二级及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申报正高级卫技资格的3篇论文中,有2篇须在二级及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

  (4)中专学历,申报副高级卫技资格,须在农村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25年,申报正高级卫技资格,须在农村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30年。

  (五)其他条件

  1、申报评审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按规定取得相应级别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及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

  2、根据有关规定,市级医院临床医师晋升前下农村(社区)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其中必须有一次连续1个月以上。

  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5号)规定,援非医疗队专业技术人员只确认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通过参加统一评审取得,但可免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人机对话业务考试。

  二、申报评审办法

  (一)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应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后报局职改办,再由局职改办按规定程序报相应的资格评价机构。其中单位审核情况请在综合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注明。

  (二)申报对象必须按所申报的专业,参加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人机对话考试,考试成绩当年有效。申报综合组评审的人员,除参加本专业的考试外,还须加试卫生管理知识。申报评审专业与考试专业应相一致,申报专业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三、以下人员不得申报评审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一)前3个年度中,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二)医疗事故完全或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未满3年(不含评审当年,下同);医疗事故次要或轻微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未满1年。

  (三)考试违纪未满2年者。

  (四)伪造学历等申报材料未满3年者。

  (五)经查实收受“红包”未满1年者,经查实索取“红包”未满3年者。

  (六)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七)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四、报评材料及截止时间

  (一)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有关信息必须输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管理软件”,上报的相关表格也必须由软件产生。各单位在输入资格评审有关材料的同时,应按规定做好资格证书相关信息(含照片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

  (二)卫技高级职称申报管理系统已升级,申报对象可直接在网上申报,申报网址:http://zcsb.zjwst.gov.cn。各单位要对个人填报信息认真审核,保证填报信息的准确和规范。

  (三)请在7月15日前报送申报正高(包括社区副高)人员材料,7月底前报送申报副高人员材料。在报送材料的同时报送数据优盘。报送地点:市卫生局职改办(孝女路2号709室,电话87032225),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审经费

  根据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申报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的收费标准为430元/人。请在报送材料的同时缴付。

  六、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评审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按要求上报评审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批评。

  (二)上报材料要求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报局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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