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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建立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省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综合治税网络信息共享系统的软件开发和建设,规范指导下级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的应用工作。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及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开发统一的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实现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不断完善综合治税信息业务处理功能。各设区市、县(市、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省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分别负责本级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的应用,并按照省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统一格式,定期向上一级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综合治税信息资料。 (三)加大综合治税宣传力度。要向社会各界公布综合治税进展情况,增强社会各界对综合治税的关注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综合治税的宣传工作,扩大综合治税的社会影响,不断提高综合治税的社会认同度,积极营造综合治税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