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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安监管职安[2011]100号
【颁布时间】 2011-06-08
【实施时间】 2011-06-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5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本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现状评价的技术指导意见(试行)

[接上页]


  5.职业危害的告知情况。

  

  6.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7.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8.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施及演练情况。

  

  9.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状况。

  

  10.职业危害申报情况。

  

  11.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12.职业危害防治经费。

  

  (九)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分析与评价

  

  1.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情况。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的处置。

  

  (十)历年检测与健康监护情况分析

  

  至少收集近3年的资料,资料要求连续,不能提供资料或连续资料的需要说明情况并据此进行分析评价。

  

  1.历年检测数据分析。

  

  2.历年健康监护数据分析。

  

  3.检测与健康监护数据综合分析--职业健康风险(趋势)评估。

  

  (十一)措施建议

  

  在对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的不足,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人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方面,综合提出职业危害控制措施的建议。

  

  (十二)综合结论

  

  在全面总结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归纳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建筑卫生及辅助用室设计、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等的评价结果,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该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危害、职业危害防护以及卫生管理现状作出总体评价。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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