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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渝农办发[2011]84号
【颁布时间】 2011-05-03
【实施时间】 2011-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7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重庆市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强化重点,扎实推进

  

  各区县(自治县)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要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要突出抓好“三夏”、“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安全责任落实、违规异地发牌发证行为整治、伪造变造牌证及标志行为治理等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督导,确保成效

  

  在活动期间,市农委将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问题,稳定和改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情况,对本地区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深化整治效果,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办法,着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于5月23日前报市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并于7月31日前将上半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进展情况材料报市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20日前报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总结材料。联系电:023-67855785,传真:023-67855785;电子信箱:cqnjlj@126.com 。联系人:刘志斌、刘秀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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