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洛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1-05-11
【实施时间】 2011-05-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7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商洛市省级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接上页]
(二)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积极邀请国、省旅游服务标准化方面的有关专家,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旅游服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讲授国内外旅游服务标准化现状和标准化基础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大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册、开展旅游服务技能比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全方位、立体化,广泛深入地宣传旅游服务标准化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全社会对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理解和认识,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商洛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确定的职责分工,抓好各类服务标准的实施工作;各旅游服务企业要按照《商洛市旅游服务标准体系》(附件1)提供的相关标准,做好本单位的标准化建设工作。为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全市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县区和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县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支持标准化项目建设;鼓励和引导旅游服务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以及民间资本参与标准的制定、实施、推广和宣传工作;加大政策优惠力度,吸引外商投资参与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全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商洛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