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建质安[2011]425号
【颁布时间】 2011-05-06
【实施时间】 2011-05-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7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2011年天津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天津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质安〔2011〕425号)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省驻津办、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特制定《2011年天津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实际,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天津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

  
2011年天津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1〕19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坚决把事故多发的苗头压下来,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业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专项整治重点:

  1.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是《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及建设施工21条禁令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特别是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企业、项目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

  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等文件的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1)深基坑工程:按照图纸要求,深基坑施工方案是否进行审查论证及执行,基坑及周边建筑物及道路是否进行变形监测;是否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

  (2)高支模工程:高风险、大跨度、异型结构是否进行专家技术评审论证及质量控制;是否进行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方案管理、验收管理、施工管理;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3)脚手架工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脚手架、扣件进场验收;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是否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等。

  (4)建筑起重机械:是否进行起重吊装方案审批及执行;建筑起重机械是否进行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5)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是否执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是否对外电采取防护措施;是否采用tn-s系统,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施工机具:是否设置专用开关箱、漏电保护器,接地接零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电焊机是否使用专用开关箱,是否具有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和防触电装置;一、二线防护罩是否完好。钢筋冷拉作业区是否设置防护栏杆、标志,冷拉作业是否设置明显的限位指示标记。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