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1]36号
【颁布时间】 2011-06-13
【实施时间】 2011-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8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4.执法监察体系全面构建。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全部组建,共有执法监察人员1486人;委托乡镇(街道)执法工作全面铺开,已实施委托执法的乡镇(街道)占全省乡镇(街道)总数的96.3%;全省共投入执法监察装备建设资金9727万元,为县级以上执法监察机构配备了基本的专用执法监察装备。

  

  5.技术支撑能力明显提高。依托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重点企业等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了安全科技“政、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初步建成矿山安全、非矿山和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等3个省级中心实验室;全面实施“金安工程”,构建了省、市两级信息网络平台;组建了省级安全生产专家组;充分发挥了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卓有成效。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建设,鼓励支持全省有条件的高校和中职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全省各类安全培训受训人员累计达300多万人次;以“安全生产月”、“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为载体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全民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7.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现重大突破。成立了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加强了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航、电力、海上救助等重点行业(领域)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省、市两级及省专业部门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网络初步形成。

  

  (二)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既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临着不少挑战和制约因素。

  

  1.发展机遇。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围绕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中心任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重视处理好保障安全、促进发展、提高效益之间的关系,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是我省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加快,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入,为解决深层次、结构性、区域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全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手段进一步丰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做好“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面临的挑战。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仍居全国第一,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较多,较大事故多发,职业危害较严重。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我省产业层次总体偏低、增长方式仍较粗放等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交通、能源、土地等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日趋明显,安全生产保障的难度日益加大。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危险源数量众多,事故隐患治理任务艰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不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与自我防护意识总体不高,部分企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管理水平偏低。

  

  三是安全保障能力依然不强。基层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装备配备不足。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能力欠缺,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亟待加强,部分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尚未取得明显突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化水平和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现有的应急救援基地布局不够完善,缺乏应对重特大事故灾难的大型及特种装备,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四是安全发展压力依然较大。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高,对政府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安全文化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免受职业危害、实现“体面劳动”正日益成为广大从业人员的共识,劳动者对自身安全和职业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出发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落脚点,以遏制伤亡事故和减少职业危害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倡导安全文化,保障全民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为我省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