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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民用爆炸物品:优化民用爆炸物品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减少危险作业场所内操作人员和危险品数量。加快信息化技术与民爆生产技术的融合,使主要生产工序全部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和信息化。 特种设备:抓好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监察和电子网络。实施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完善重点设备动态监控,建立以事故和风险控制为导向的重大隐患治理机制。落实监察和检验检测责任,逐步建立缺陷设备召回和强制报废制度。 冶金机械等行业:实施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煤气回收使用、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领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推广使用安全连锁技术,提高自动化程度;开展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重点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探头,实现连续监控监测,提高自动报警能力。 电力: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电力调度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厂网之间的协调配合。对已投入运行20年以上的水电站开展隐患排查,加强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和更新改造。 铁路交通:加强高速铁路设备质量源头控制,强化高速铁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建立高速铁路防灾监测和紧急逃生系统。完善和落实主要岗位人员作业标准。到2015年,危险性较大的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全部得到改造。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入户活动,重点提升铁路沿线群众的安全意识。实行更为严格的铁路施工安全管理,集中整治铁路行车设备安全隐患,强化现场作业控制,加强铁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 水上交通:开展琼州海峡、珠江口等重点水域和重点船舶、重点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推进现有港口、码头的安全现状评价,强化码头、运输船舶和采砂、桥梁建设等水工作业的安全监管,改造更新渡口设施和老旧渡船。全面开通电子口岸业务,实现电子政务全面覆盖。 轨道交通:以确保轨道交通安全运行为重点,做好轨道交通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各环节、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轨道交通运营规范标准、安全评估体系。加强轨道交通设备设施日常巡检,提高安全物防、技防、人防能力,重点强化站点人员疏散导向标志、应急通信照明、安全门系统等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站点显示屏宣传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与处置能力。 民航运输:实施民用航空安全方案,推进以信息技术为载体、以风险控制为手段的航空安全绩效管理体系。加强飞行、机务、空管、签派、机场、危险品运输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和规章标准的教育培训。建立航空安保岗位资格认证机制与培训体系。推行航空货运管制代理人制度,优化货运安保流程。建立航空安保威胁评估机制。 农业机械:实施拖拉机(含拖拉机机组)加装灯光信号装置、粘贴安全反光标识等安全技术改造,提高拖拉机(含拖拉机机组)的夜间被动安全防护和灯光照明等性能。严格查处无牌行驶作业、无证驾驶操作、酒后驾驶、违规拼装农机等行为。继续开展共建扶持“平安农机示范县”和“安全村”工作。 渔业船舶:推进重点水域渔船和渔港监控系统建设,实现中心渔港、二级以上渔港的动态实时监控。加强渔船ic卡管理系统和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建设,为全省海洋渔船配备安全通信终端。继续强化渔船、渔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航标、渔港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与维护。实行渔业船舶、船用产品、专用设备报废制度。 (二)加强职业危害监督管理。 加强职业危害监控。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检测基础数据库建设。到2015年,新(扩、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达到65%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场所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基本得到控制,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