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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尔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办综[2011]42号
【颁布时间】 2011-06-21
【实施时间】 2011-06-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9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哈尔滨市2011年中兴建设10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2011年中兴建设10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11〕4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乡建设委制定的《哈尔滨市2011年中兴建设10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哈尔滨市2011年中兴建设10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

  (市城乡建设委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的一年。为全力推进“中兴”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整体提升城市载体功能,促进城市建设加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大都市的发展目标,以“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为己任,秉承奋力求进的城建速度、忘我奉献的环卫精神,通力合作、攻坚克难、创新发展,全力实施“中兴”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推动城市规划、建设、改造、作业、管理、养护等方面的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和整体进步,加快提升老城区的交通承载功能、生态环境质量、卫生容貌形象、群众居住水平、历史文化特色和辐射带动能力,力促城市总体环境面貌尽早改观,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多做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道路交通工程

  

  1.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老城区路网框架,加大城市外延性道路建设力度,结合江北水城的建设发展,东部松江湿地的旅游开发,南部工业新城的外延拓展,中部老城区交通疏解畅达的建设布局,全面维修城市道路,重点实施城市东部、西部和中部“三大板块”路桥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30条、桥涵24座、城市出口道路9条,有效提升城市道路完好率和承载通行能力。

  

  2.主要任务。

  

  --城市东、西、中部路网交通体系建设。东部地区重点实施沿江景观路、电碳路、香明街、哈东路、小白鱼泡支路、香福路、东巨路、水泥路、化工路、长江路支线和香福路平改立等14条道路、8座桥涵;西部地区重点实施哈双南路、哈平路、保健路建设改造,续建阳明滩大桥,新建阳明滩大桥疏解高架路桥体系等7条道路、9座桥涵;中部地区重点实施大成街、先锋路、嵩山路建设改造,建设宣化街高架桥、八区地道桥、新康高架桥等7条道路、7座桥涵。

  

  --道路结构性升级改造。结合路桥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统筹组织实施平公街、柳树街、经纬十道街、太古街、人和街等102项道路结构性升级改造和渠化建设。

  

  --城市出口道路和高速路互通建设。建设哈阿、哈同、哈伊、哈成(成高子-伏尔加庄园)、哈五(公铁立交桥-经开区)、哈双北、哈双南(哈西大街-公铁立交桥)、老机场路等9条城市出口道路和对青山、三环北等5项绕城高速路互通项目。

  

  --城市道路维修。针对城市道路损毁状况和日常管护等薄弱环节,大力推进各类道路的维修养护,切实加大小修小补、碎修碎补的维护力度,全面维修车行道、人行道、庭院巷道。

  

  3.总体要求。

  

  (1)按照时限推进工程建设。充分利用有利的施工季节,昼夜兼程组织推进工程建设,除保健路地道桥工程跨年度实施外,其他工程项目全部实现当年竣工。

  (2)坚持高标准抓好工程质量。所有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规范标准,基础结构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消除工程建设中质量通病,检查井和桥梁伸缩缝平整度、路基和路面铺装强度、栏杆和边石顺直度、无障碍通道尺度和坡度、路面砖和树池界石连接的均匀度等全面达标。

  (3)严格施工组织过程管理。按照“保交通、保环境、保民生”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交通分流、绕行提示等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工程对城市环境、市民出行和日常生活的影响;建立健全工程经济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总体造价不超概算;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加强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围挡,洒水降尘,设置便道、照明等便民设施,工程竣工后做到工完场清,同步修复树池、踏步、杆体等受损的相关设施;推行工程项目、施工维护、施工作业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主动征得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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