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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函[2011]88号
【颁布时间】 2011-06-15
【实施时间】 2011-06-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9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河北省现代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意见

[接上页]


  3加强区域合作。充分发挥地缘优势,以服务业合作为重点推进区域经济特别是京津冀一体化进程。围绕打造环京津现代服务业增长带,实施环首都经济圈战略,加快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研发设计、融资服务、商务服务、旅游休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康复、养老服务、观光农业、鲜活农产品和居家用品配送等领域的区域合作,在涿州、广阳、三河、香河、怀来、丰宁建设面向首都需求的现代物流园区。围绕打造冀东和冀中南物流通道,深化与晋蒙辽等省区和腹地的战略合作,共同建设大型物流项目,畅通物流通道。

  

  (六)培育知名品牌。

  

  1实施品牌战略。依托独特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传统工艺和老字号,培育一批具有浓郁河北特色的品牌服务项目和产品。加快建立完善服务业品牌培育、推广和保护机制,加强对服务产品和企业品牌、商标商号、老字号的认定工作,全省培育100个左右省级以上服务业品牌(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名牌老字号等)。

  

  2推行服务标准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委等6部门《关于推进服务标准试点工作的意见》,在物流、旅游、体育、商贸、餐饮、社区服务、商务服务等领域,开展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并积极向国家标准委申报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制定一批服务业地方标准,每年制定发布20项以上服务业地方标准;培育创建一批省服务名牌和省服务质量奖单位。

  

  (七)扶持龙头企业。

  

  1培育壮大优势企业。各级各部门要支持优势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和集团。支持河北港口、河北旅游、河北报业、河北出版、河北演艺、河北影视、河北广电等大型企业集团以资本为纽带,跨地区、跨领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

  

  2剥离服务业务。推广开滦集团物流业务剥离的经验,选择支持一批大型二产企业剥离研发设计、现代物流、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管理咨询等业务,组建专业化的服务企业。引导高技术制造企业、工程建筑企业、办公设备及家用电器生产企业实现由以生产制造为主向以研发设计、工程设计、运营管理、客户服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金融租赁、信息技术服务等高端服务为主转变。

  

  五、政策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

  

  1除法律、法规对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服务业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2进一步降低企业注册资本,实行零注册,对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以及变更注册登记的,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3新开办从事夜经济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注册登记费。

  

  4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非货币资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70%。组建文化企业集团,子公司条件由5个放宽至3个,母公司注册资本条件放宽至2000万元。

  

  5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要充分考虑服务业发展需要,城市黄金地段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

  

  6除有特殊规定外,服务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总部出具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和核准经营范围手续。

  

  (二)实施税收优惠。

  

  1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等和财税〔2009〕31、34、105号文件精神,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文化企业购进的符合抵扣政策的固定资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2中小商贸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经设区市政府认定的夜经济特色街区内娱乐业纳税人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纳税人按照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夜经济服务业企业如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4经国家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增值税优惠;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按适用税目和税率征收营业税;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进口设备可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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