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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2011]48号
【颁布时间】 2011-06-03
【实施时间】 2011-06-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9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皖政〔2011〕4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为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发展我省学前教育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逐年提高。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652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689 所,占幼儿园总数比例25.9%;民办园4831所,占幼儿园总数比例74.1%。在园幼儿104万人,其中公办幼儿园55.1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53%;民办幼儿园48.9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47%。学前三年毛入园率50%。幼儿园专任幼儿教师47004人,全省师幼比1:22.1,其中公办幼儿园2265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48.2%;民办幼儿园2434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51.8%。2007-2009年,学前教育投入7.4亿元,占同期教育投入2.4%,其中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3.1亿元,占同期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投入1.05%。

  

  同时,我省学前教育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经费投入水平较低,缺乏长效保障机制。师资队伍数量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办园体制、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保教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偏低,“入园难”问题较为突出,与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不相适应。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保障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加快幼儿园覆盖步伐。坚持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完善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发办园活力。坚持重心下移,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入园问题。坚持依法管理,规范办园,科学保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三、发展目标

  

  到2013年,全省幼儿园增加2250所,总数达到877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增加1928所,民办幼儿园增加322所。在园幼儿增加26万人,达到130万人。幼儿园专任教师新增4万人,达到8.7万人。全省师幼比达到1:1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基本达到办园条件的幼儿园覆盖率达到60%,普惠性幼儿园及在园幼儿始终占全省幼儿园及在园幼儿总数的65%以上,逐步满足有园上、上得起、有质量的需求,初步建立覆盖全省城乡、投入渠道明确、用人机制灵活、结构日趋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011-2013年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项目

 

 

 

 

 

 

年度

在园

幼儿

(万人)

新增

在园

幼儿

(万人)

新增

教师

(万人)

增加幼儿园(所)

现有

公办

园改

扩建

(所)

幼儿园

覆盖率(%)

普惠性

幼儿园

及在园

幼儿

比例

(%)

 

学前

三年

毛入

园率

(%)

公办幼儿园

民办

幼儿园

闲置

校舍

改扩

总目标

130

26

4

1928

973

955

322

2250

500

60

≥65

60

2011

118

14

1.4

683

405

278

147

830

160

50

≥65

53

2012

123

5

1.3

656

246

410

84

740

170

55

≥65

56

2013

130

7

1.3

589

322

267

91

680

170

60

≥65

60



  

  四、政策措施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1.将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全省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镇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建设1所以上不少于9个班建制的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园”的目标要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人口分布、留守儿童现状等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用地纳入当地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实现幼儿园布点网络化、广覆盖,方便幼儿就近入园。

  

  2.以县为单位,制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分年分步组织实施。城区小区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规范和标准配建幼儿园,推进“一区一园”建设。农村按照“村村覆盖”的要求整体规划,形成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多渠道提供学前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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