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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被送达人:(签字) 送达日期:年月日 不予补助告知书 : 您于年 月 日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本市低保家庭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老年人入住定点社会福利机构补助申请材料。经审查,由于 ,您不符合《北京市低保家庭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老年人入住定点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决定不予入住定点社会福利机构补助。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区(县)人民政府或市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区(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北京市 区(县)民政局 年 月 日 告知书送达确认 于年 月 日收到本市低保家庭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老年人申请入住定点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审核结果《不予补助告知书》,同意其所述内容,并予以确认。 被送达人:(签字) 送达日期:年月日 附件6: 北京市低保家庭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老年人 申请入住定点社会福利机构补助核准 年第 季度汇总表 区(县)民政局(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月日 附件7: 北京市老年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标准 根据老年人身体自理能力情况开展评估,评估认定结论划分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得分0分-90分)和生活自理(得分95分-100分)。具体评估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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