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1]29号
【颁布时间】 2011-06-17
【实施时间】 2011-06-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0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一事一议监督指导、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大查处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或专项审计,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额议事,擅自改变用途,平调、截留、挪用筹集的资金和劳务,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未经村民议事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造成资金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除追回奖补资金外,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机制

  

  (一)切实加强领导。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宽,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要建立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细化政策,制定方案,规范项目复审和奖补流程,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岗位和人员,严把一事一议项目初审关,指导村民民主议事,搞好议事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订和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加强一事一议项目复审,指导一事一议项目的实施和财务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参与奖补项目的考核验收。各级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制订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和奖补政策,指导督促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绩效综合考评、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落实奖补资金,制订奖补资金的分配方案和使用管理办法,参与奖补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各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负责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和财政奖补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参与奖补项目的检查验收。其他业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发挥专业技术指导作用,积极支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