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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人口办宣教[2011]23号
【颁布时间】 2011-06-16
【实施时间】 2011-06-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2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的通知

  (人口办宣教〔201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

  

  为深入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营造更加有利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宣传环境,国家人口计生委决定从2011年6月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开展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树立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优化目标

  

  创新人口计生户外宣传内容,完善宣传载体,力争到2012年,实现全国城乡人口计生户外宣传内容准确规范、温馨宜人,宣传载体形式多样、新颖美观,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

  

  创新人口计生户外宣传内容应紧密围绕下列主题:

  

  (一)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切实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五)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六)完善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应对人口老龄化;

  

  (七)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三、优化范围

  

  (一)人口计生公益广告和标语口号;

  

  (二)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廊等;

  

  (三)黑板报、展板、条幅、电子显示屏等;

  

  (四)车体广告、灯箱广告等;

  

  (五)标志性建筑(如人口文化园区、雕塑、主题墙等);

  

  (六)主题宣传画等其他户外宣传载体。

  

  四、工作内容

  

  (一)创新宣传理念。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面向家庭,服务群众,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符合群众的思维习惯,顾及群众的情感因素,以群众是否明白、是否接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的主要标准。宣传内容要规范温馨,具有人情味,注重情感沟通,体现人文关怀。对语气强硬、面目呆板的命令语和警示语要予以清理,真正使人口计生户外宣传成为深入千家万户、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手段。

  

  (二)完善宣传内容。

  

  人口计生户外宣传内容要鲜明体现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当前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各项任务,深入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新型婚育观念,宣传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等利益导向政策措施,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家庭福利保障和家庭发展政策,进一步引导群众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升生殖健康和生活质量,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要注重发掘传统文化、地方文化和民族文化深刻内涵,充分借鉴古今中外优秀文明成果,提高文化含量和艺术品味,使人口计生户外宣传成为展示人口文化与生育文明的重要标志。宣传内容要字面工整、语句凝练、用语规范,实现宣传效果的多样化、人性化和艺术化。

  

  (三)拓展宣传载体。

  

  人口计生户外宣传载体应形式多样、不拘一格、新颖美观、经济实用。现有宣传载体,完好的可继续保留,破旧的要及时更新;没有宣传载体的要抓紧建设,确保实现“一地一品”。通过打造“渗透式”、“融入式”、“嵌入式”的户外宣传载体,与地区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社会环境有机结合,扩大宣传效果。

  

  (四)形成长效机制。

  

  人口计生户外宣传是人口计生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顺应发展变化的世情、国情、民情和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形成人口计生户外宣传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户外宣传工作始终跟上时代发展步伐,始终适应形势变化需要,始终反映人民群众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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