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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夯实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必须以实体的服务场地为载体,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通过新建、改造等方式打造服务场所,购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提升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硬件服务环境。省服务平台要着力打造四川省中小企业服务基地,做到完善局部,功能分区,立体多元。各窗口服务平台的服务场地应设置在中小企业聚集区或具有地理位置优势的区域,便于中小企业寻求服务,服务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 (二)完善提升平台服务功能 打造省服务平台枢纽功能,完善相关制度安排,实行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功能、服务收费和服务办理时限“五公开”,做到服务指南、咨询热线、信息服务网站、服务标准、服务产品资源库、服务专家团队的“六统一”,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服务客户回访、服务评价等管理制度,搭建与社会服务资源的合作桥梁,根据市场需求提供优质服务,培育服务品牌。窗口服务平台要以受理企业诉求、提供直接服务为出发点,根据中小企业服务需求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新技术推广、产学研合作、创业辅导、人员培训、管理咨询、融资担保等直接服务。 (三)强调服务资源聚集统筹 省服务平台和窗口服务平台要统筹政策、服务资源以及行业、产品、市场等各类信息,强化服务平台的资源统筹功能,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建立省服务平台与窗口服务平台、窗口服务平台之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与社会化服务资源联通互动的有效途径,合理有效地引导和调动社会服务资源,促进服务供需的有效对接,形成公益性服务与专业服务资源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满足中小企业的个性服务需求。省服务平台和窗口服务平台建成后,能有效实现资源共享和服务合作的服务资源分别不少于50家和20家。 (四)强化互联互通服务协同 技术上,省服务平台通过建设本地区在线服务和呼叫服务系统、全省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系统、共享数据资源中心等,构建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内部实现互联互通和协同响应的通道,并带动窗口服务平台应积极利用这一通道寻求外部优质资源的服务。机制上,省服务平台要牵头建立与窗口服务平台的合作机制,采用签订服务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开展多元化服务活动等形式,丰富合作内容,固化合作模式,形成合力共同解决中小企业的服务需求。 (五)注重服务水平优化提升 省服务平台和窗口服务平台应建立高素质的专业服务队伍,优化专业人员配置,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进行广泛合作,开展并强化服务专家队伍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运营机制,统一服务规范,明确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建立质量标准,使服务活动公开、透明、务实、高效。增强服务、市场和品牌意识,培育服务品牌,打造行业标杆,引领全省中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向更齐层次、更宽覆盖、更高水平发展。 (六)注重培育可持续发展能力 指导服务平台在满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需求的同时,开发有市场需求的特色专业服务产品,组织服务资源,开拓服务市场,挖掘服务客户,用市场化服务覆盖公共服务成本,建立有利于服务平台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指导 各地经信委和财政局应根据工信部、财政部关于构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本指导意见的主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联合制定出台贯彻实施意见,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特别要从当地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将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相结合,以本地优势产业为依托,明确“十二五”期间本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规划和方案,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二)加大资金扶持 “十二五”期间,我省相关专项资金将向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建设方向倾斜,重点通过对国家资金配套、对服务平台服务业务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增强服务平台后续发展的能力。鼓励各窗口服务平台所在的市(州)安排专项资金进行配套支持,保证窗口服务平台建设的顺利推进。 (三)实行动态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