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二)投资主体:实施非主业投资企业全称。 (三)级次:1.集团公司总部;2.二级子企业;3.三级及三级以下子企业。 (四)投资项目名称: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项目名称。未经过上述会议研究决定的非主业投资项目名称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五)批准机构及文号:按有关部门及企业批复情况填列。 (六)类别:反映的企业非主业投资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产权收购和长期股权投资,含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和追加项目。1.固定资产投资;2.产权收购;3.长期股权投资;4.其他。 (七)所属行业:是指该投资所投向的行业,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选择填列。 (八)项目地点:1.境内;2.境外。 (九)初始投资时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填列项目实际开工年月;产权收购项目填列并购日;长期股权投资填列实际投资年月。 (十)投资完成时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填列项目竣工年月,对于企业购置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以购买日作为峻工年月,不需填列开工年月;产权收购和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不需填列投资完成时间。 (十一)计划投资总额:按该投资项目立项时本企业的计划投资总额填列。 (十二)累计完成投资额:按该投资项目截止到2010年末本企业累计完成的投资额填列。 (十三)所占股权比例:按2010年末所占股权比例填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需填列。 (十四)累计投资收益:按成本法核算的反映项目正式运营至2010年末累计实际收到的投资收益;按权益法核算的反映项目正式运营至2010年末累计实际确认的投资收益与损失情况。 (十五)减值准备年末余额:按减值准备2010年末余额填列。 (十六)经营状况:1.盈利;2.亏损;3.非持续经营;4.筹建期尚未开展生产经营。 (十七)是否报经国资委审核或备案:按实际情况以“是”或“否”填列。 三、非主业股权(产权)投资项目情况表(表2) 本表反映国资委确认企业主业以来投资且2010年末存在的、全资及控股非主业投资项目的财务及效益情况。表中项目数据按2010年度财务决算数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