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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⑷ 排水管道一般不小于dn300; ⑸ 排水设施应包含长期观测窨井。 5.2.4 回灌 兼做回灌井的应急供水深井,回灌管路应按照《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dg/tj08-2051)进行设计。回灌管路一般要求: ⑴ 回灌管路必须密封; ⑵ 进出水应安装计量装置及远程监测系统; ⑶ 回灌管路中的输水管路上应安装单向截止阀;排水(扬水)管路必须安装单向截止阀,末段宜安装倒置“u”型管,以防止空气吸入井内堵塞含水层。 5.3 应急供水方式 5.3.1 应急供水深井(采灌井)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应急供水方式、应急电源方案。 5.3.2 根据现场条件和临近供水设施情况,可采用下列应急供水方式: ⑴设置临时储水装置方式:可设定应急集中供水点,并在应急集中供水点建设应急取水栓、应急联排取水龙头等应急供水设施,应急状态时启动深井和消毒装置通过临时储水装置向应急供水点的应急供水设施供水; ⑵与就近储水设施连接方式:应急供水深井供水管路就近接入水库泵站、地下水池、屋顶水箱等储水设施,平时断开与现有储水设施的连接,应急状态时断开现有储水设施与外部市政供水管网的连接后,启动应急供水深井和消毒装置向储水设施供水,保障应急使用; ⑶应急原水方式:结合自来水厂设计,应急状态时启用应急供水深井供给水直接作为水厂备用水源,经消毒后保障应急使用。 5.4 配套设施设计 5.4.1 配套设施包括泵房、仪电控制柜、消毒装置、应急备用电源等。 5.4.2 配套设施应根据现场条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⑴不设独立泵房,结合现有临近建筑设置控制柜,一般使用面积3~5m2; ⑵不设独立泵房,建设独立电气控制室:控制室使用面积应满足控制柜安放要求,建筑面积宜在10~15m2; ⑶建设独立泵房:建筑面积宜在40~50m2以上,高度大于4米;仪电控制室结合在泵房内设置,泵房主体应满足深井维护保养需要。 5.4.3 为提高应急时供电可靠性,可酌情配置移动式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当常用电源故障时,由柴油发电机供电。 5.4.4 常规用电负荷:主要用电负荷为深井潜水泵、电动阀门、仪表自控设备及照明设备,一般常用用电量约20kw。 5.4.5 应急供水深井应配备消毒装置(如次氯酸钠加注器等)。 5.4.6 仪电设备、管路及阀门、计量设施应采取防冻、防晒保护措施。 6 施工 6.1 成井施工 6.1.1 管井施工前,应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下述内容: ⑴工程概况: ⑵水文地质概况; ⑶成井设计及技术质量要求; ⑷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 ⑸质量保证措施; 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⑺用电用水方案; ⑻应急预案。 6.1.2 成井主要材料应达到下述要求: ⑴井壁管应采用国标壁厚为8mm的无缝钢管; ⑵滤水管采用和井壁管同径同质焊肋筋缠梯形紫铜丝的圆孔骨架管过滤器; ⑶沉淀管与井管同材质; ⑷回填滤料根据含水层的颗粒度大小按照级配选用(参见《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 0148),应选择质地坚硬、密度大、浑圆度好的天然石英砾; ⑸止水材料采用直径为2~5cm的优质风干粘土球。 6.1.3 凿井工艺方法参照《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 0148的相关规定结合上海地区钻探经验确定,施工用水不得使用可能引起地下水污染的水源。 6.1.4 同一地区开凿两口以上应急供水深井(采灌井)时,应遵循先深后浅原则,以准确掌握地层岩性变化。 6.1.5 成井前必须根据实际取样情况设计符合实际地层条件的成井结构。 6.1.6 成井技术要求: ⑴主要材料应附质保书,并经现场检验合格; ⑵为确保钻孔质量,钻进中,要求每50m及终孔时,应分别测量一次孔斜和校正一次孔深。孔深误差不得超过全长的2‰,孔斜每百米不应大于1°,终孔钻孔累计孔斜不应超过2.5°; ⑶滤水管位置偏差上下不得超过300mm; ⑷应采用“动水投砾”,投砾要均匀连续填入,稳中求快,随时测量投砾位置; ⑸止水层上部孔段应采用优质粘土块封填,孔口应采用优质粘土封口; ⑹投砾、止水后,应进行止水效果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