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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鲁农种植字[2011]17号
【颁布时间】 2011-06-01
【实施时间】 2011-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5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玉米、花生、水稻、大豆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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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创新、改进

  试验、示范登海605等耐密、高产新品种(新组合),开展超高产攻关,探索超高产经验,进一步研究、验证和修改、完善耐密型品种配套栽培技术,制定和印发不同产量水平的技术规范(程)。搞好技术创新和储备。

  四、具体进度安排

  玉米高产创建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月~4月底,省厅进一步完善方案,健全组织,细化措施,编印技术资料,联系落实攻关、试验用新品种、新品系,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有关工作计划和任务安排,培训技术骨干。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明确职责,初步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5月初~5月底,攻关、试验用新品种供应到位。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局要落实好示范片地块,与示范片农户见面。完成县乡级农技人员和示范户的技术培训,发放技术资料,做好良种、机具、化肥等物资准备,搞好良种包衣和各项备播准备。

  第三阶段:6月初至6月底,省厅组织好关键生产环节的巡回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局组织科技人员进行玉米播种和保苗技术的指导和服务,召开现场会,把好播种质量关。在示范片设立固定宣传标牌。

  第四阶段:7月初~9月底,省厅组织好关键技术环节的巡回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组织跨县(市、区)现场观摩与交流,组织示范片产量复测。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局组织开展以施肥、浇水、病虫草害防治等为重点的玉米田间管理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搞好技术记载和资料整理。在玉米生长中后期增设临时性标示牌,便于观摩学习。组织本县(市、区)群众现场观摩,组织技术人员搞好攻关田、示范田测产,及时上报测产情况。

  第五阶段:10月初~12月底,省厅组织有关专家对高产攻关田实打验收;进行项目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和玉米高产栽培技术规程,组织评比表彰,并提出下年度工作意见。有关项目县(市、区)农业局及时上报项目总结材料和技术规程,对参加项目的人员进行绩效考评,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资金使用与管理

  项目经费由省财政部门直接下拨到各项目县(市、区)。各地要严格资金管理与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在使用范围上,要紧紧围绕玉米高产创建目标,重点用于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新品种新技术物化补助、田间试验、信息服务和项目考核等补助。具体如下:

  (一)技术推广补助。主要用于对项目区开展多种层次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编制集成技术体系及技术实施方案,制定技术规程,编印技术资料。

  (二)专业化服务补助。主要用于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一机播机收、秸秆还田、病虫草害防治等专业化服务。

  (三)新品种新技术物化补助。主要用于对示范户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补助。

  (四)田间试验补助。主要用于田间试验的安排、考察、统计、记载和用工补助等。

  (五)信息服务和项目考核补助。主要用于为项目区提供品种、技术、产销等各项信息服务,促进技术普及,提高项目效益;用于测产验收、资料归档、工作考评等。

  六、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里成立了高产创建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牵头,有关处站参与。各市、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组织开展高产创建工作。各项目县要成立专门实施小组,将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分工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协作,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高产创建项目顺利实施。

  各项目县(市、区)建立相应机构,要注意吸收项目区中相关乡(镇)领导和技术骨干参加。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针对当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和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备案。各县(市、区)实施方案要明确任务指标和工作进度,细化技术措施和人员配备,高产创建田块要落实到乡、村和农户。

  (二)规范示范片建设与管理。各地要综合考虑生产条件、工作基础、技术力量、产业体系等因素,合理确定玉米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示范片要集中连片,地势平坦,土层深厚,灌排条件良好,且每一乡镇只能承担一个万亩示范片任务,试验田、展示田要交通便利,便于观摩。建立健全详细的项目实施档案,要把高产创建有关的文件、方案、工作记录、培训资料、测产报告、总结材料等及时建档立案。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用图片、文字、影像等形式进行全程记录,田间记录要详细记载种植品种、推广技术、生育时期、水肥管理、病虫防治、专家指导等,确保信息记录及时、具体和真实。各项目县(区)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准确地向全国高产创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必要数据和资料。各项目县(区)要在每个万亩示范片内设立一处永久性醒目标牌,方便农民学习,接受社会监督,扩大宣传效应。万亩高产示范片必须按照农业部统一要求的标牌样式竖立,标牌形式规范,标牌内容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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