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福州市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二○一一年六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以及市委“富民强市、和谐宜居”的决策部署,以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机制创新推动区域竞争力提升,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福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体制支持。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1、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深入基础产业、社会事业和金融服务等领域。鼓励民营企业与央企和地方国有企业的联合重组,争取洽谈签约一批项目。实施民资“回归工程”,做好大型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大力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提供风险补助。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组建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市级风险投资基金尽快投入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性好的企业(市经委牵头,市工商联、市工商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配合)。 2、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和运作,进一步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进行有效整合和盘活;加强所出资企业资本运作,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运作载体;充分发挥交建、新榕、水务、城建发展等4家投融资平台的投融资作用,推进融资方式的多元化;继续培育1至2家资产超百亿的市属国企(市国资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大力持续推进中央企业与市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合作,以壮大我市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市经委牵头,市国资委、市工商联配合)。 3、构建自主创新体系。加强科技法制政策支撑,有效发挥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税收优惠、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等政策的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自主创新。整合财政资金,引导企业加大对科技研发和科技产业的投入。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建设一批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产学研合作项目。创新科研管理方式,健全科研成果评价机制。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科技保险等新型科技金融试点。做好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福州落地的服务工作。加强企业技术中心体系建设,扶持一批高级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高新区管委会、闽侯县政府配合)。 4、创新人才机制。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广泛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优化人才引进和创业创新环境,完善《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创建福州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人才公寓,完善人才储备制度,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为优秀人才创业创新提供一站式、保姆式全程跟踪服务(市公务员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科协配合)。 (二)深化农村改革 1、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继续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没有开展二轮延包或者二轮延包没有完成的地方,必须及时认真组织完成延包工作(除拟收储土地外),依法确权、确地到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全面发放到户。有序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快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司法局配合)。 2、加快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好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在国家加大对水利建设投入的基础上运用“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建设农田水利(市水利局牵头,市民政局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