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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深化政府绩效考评机制。继续探索具有福州特色的更加科学有效的政府绩效考评机制(市效能办牵头)。 (五)加快社会体制改革 1、深化教育改革。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探索多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多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多样化管理运作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深化义务教育发展改革。推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招生“电脑派位”制改革。积极探索实施“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的中职办学模式改革。优化中考中招办法,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改革,促进教育内涵发展(市教育局牵头)。 2、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重要标准的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全面推进市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免费开放工作,深入实施群众文化培训、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提升、社区文化活动室提升、公共图书馆延伸服务提升和艺术扶贫提升等群众文化提升工程。不断深化市歌舞剧院等文艺院团改革,加快推动市歌舞剧院按照改革四项标准,落实工商登记、签订企业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尽快组建海峡演艺集团。继续推进新闻媒体改革,转变福州广电集团经营模式,稳步推进制播分离改革,扎实推进频道制改革。大力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快推进49项具有辐射带动和产业聚集作用的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持续打造我市已有的产业品牌,着力培育和推出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品牌(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电集团、市发改委配合)。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的制度,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改革和补偿机制,督促各县(市)区制定落实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财政补助的“三定一补”政策,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正常运行。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含大学生)为重点,大力推进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强化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督管理。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机构规划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统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展。推进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加强重点和特色专科建设(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着力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在四城区开展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基本实现城乡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完善领取失业金人员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物价上涨生活补助。巩固城镇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重点推进事业单位和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加强开展社保基金监管,做好201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组织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深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区域性垄断企业收入分配改革。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城乡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提高城乡低保水平(市财政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配合)。 3、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增加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引导住房合理消费。通过用地单列、财政优先、税费减免和责任考核等措施,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扩大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经济体制的规划指导,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全面分析“十二五”时期我市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需要解决的体制难题,研究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各项改革的负责部门要科学制订方案,明确实施步骤,明确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综合协调和跟踪推进,督促检查各项改革进展和落实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