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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2007— 2015)》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四川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2007— 2015)》2011年度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加快推进我省红色旅游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2007— 2015)的通知》(川办函〔2008〕43号),结合我省红色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长征丰碑、伟人故里、川陕苏区”三大主题和品牌,着力抓好6大红色旅游片区、36个重点红色旅游区、8条精品红色旅游线路的建设,形成红色旅游发展的基本框架,力争成为主题鲜明、交通便利、设施完善、服务配套的旅游目的地,使红色旅游成为带动革命老区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显著改善革命老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提高革命老区人民的生活水平,精心打造和培育抗震救灾旅游产品和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编制红色旅游规划。 加强对跨行政区域重点红色旅游区的规划指导,引导区域内红色旅游资源得到合理有序开发,组织编制四川省全国红色旅游总体建设二期方案、震区“三基地一窗口”红色旅游规划等。各市(州)结合当地城乡规划,组织编制当地红色旅游景区规划、城镇规划、片区和线路规划等。(责任单位:相关市、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文化厅省旅游局) (二)做好红色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1.机场建设。推进四川亚丁香格里拉机场的论证及立项工作,尽快完成西昌机场的改造升级。(责任单位:甘孜州、凉山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民航西南管理局) 2.公路建设。推进邓小平故里西环线、乐至县城—陈毅故里直通线、苍溪红军渡—旺苍红军城、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唐家河等公路建设。各相关市(州)要认真做好与“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对接,积极开展前期工作,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做好资金平衡方案,确保资金不留缺口。交通部门要按照 “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积极指导项目建设,服务于红色旅游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相关市、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 3.信息服务与解说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红色旅游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红色旅游信息网络和优质的红色旅游信息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委宣传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文化厅、省旅游局) 4.红色旅游商品开发。开发长征文化旅游商品、伟人情结旅游商品、巴山魂旅游商品等。(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文化厅、省旅游局) (三)打造旅游精品。 1.打造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加快建设小平故里—华蓥山旅游区为全国红色旅游精品景区。(责任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 2.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推进雪山草地红色旅游精品线、大渡河红色旅游精品线、伟人故里红色旅游精品线、剑门蜀道红色旅游精品线、嘉陵江红色旅游精品线、川陕苏区红色旅游精品线、四渡赤水红色旅游精品线、甘孜会师红色旅游精品线、四川省抗震救灾红色旅游精品线、彝海结盟、会理会议遗址红色旅游精品线的打造。(责任单位:相关市、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省旅游局) 3.推进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项目建设。推进陈毅故居景区、赵一曼纪念馆、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会理会议遗址与蛟平渡战斗遗址、朱德故居纪念馆、万源保卫战战史陈列馆、刘伯坚烈士纪念馆、华蓥山游击队纪念馆、苍溪红军渡纪念地的建设。(责任单位:相关市、州人民政府;指导、支持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省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