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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秘[2011]100号
【颁布时间】 2011-06-22
【实施时间】 2011-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8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安徽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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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布“两税”征收公告。

  为减少“两税”划转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由市、县财政、地税部门事前联合发布“两税”划转公告。地税部门要开展广泛宣传,制作《xx市(县)地税部门征收耕地占用税、契税通告》、《“两税”纳税申报指南》等宣传资料,让广大纳税人了解征收机关的变更及新的征收地点、具体政策和征管规定等,全方位做好“两税”征管工作。

  (五)资产划转和经费安排。

  市、县财政局的“两税”独立征收机构和征收场所及人员划转后,原独立征收机构和征收场所具有独立产权的资产,应及时办理资产过户划转到地税部门。行政和事业人员编制划转后,省财政厅按规定上划人员经费。经费划转事项,由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另行布置。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两税”划转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税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确保“两税”征管业务正常开展,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

  (二)明确工作责任。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划转的在编、在职、在岗从事“两税”征管工作人员资格条件,编制部门负责机构设立、机构编制性质、职能界定、编制划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务员局)部门负责划转人员的资格认定,地税部门负责及时接收安排划转人员工作。划转的行政、事业人员对自己填写的有关信息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两税”职能划转后,省市县农村财政管理局仍承担着乡镇财政管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职责,各级农村财政管理局要保持机构稳定,充实必要力量,确保农村财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明纪律,按章办事,积极化解、有效处置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省“两税”领导小组将组织对“两税”划转工作开展督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及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人员划转申请审批表

  2.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人员划转汇总表

  3.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机构人员编制情况统计表

  4.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编外聘用人员重新聘用申请审批表

  5.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编外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1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人员划转申请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日

 

照片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党 派

 

身体状况

 

学 历

 

参加工作时 间

 

现任职务

 

任职时间

 

编制性质

 

进入两税征管岗位时间

 

身份证号码

 

人员身份

 

职 称

 

拟划入单位

 

现工作单位及部门

 

毕业院校及专业

 

 

 

 

 

奖惩

情况

 

姓 名

 

年 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现在住址

 

家庭

主要

成员

主要

社会

关系

姓名

称谓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本人意见

是否同意随两税征管职能划转至地税系统工作。()

 

签名:

年月日

县(市)

两税领导小组

审核意见

编制部门(章) 财政部门(章) 人社部门(章) 地税部门(章)

年月日

省辖市

两税领导小组

审核意 见

编制部门(章) 财政部门(章) 人社部门(章) 地税部门(章)

年月日

省两税

领导小组

审核意见

 

 

编制部门(章) 财政部门(章) 人社部门(章) 地税部门(章)

年  月日

说 明

此表由本人提出申请,财政部门根据干部档案材料和现实情况认真审核。本表一式四份。编制性质:行政、事业;行政人员身份:公务员、机关工人;事业人员身份:管理(专技)人员、工勤人员;本人意见栏括号中,请填写“是”或“否”。



  

  附件2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人员划转汇总表

  (不含编外聘用人员)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日

民族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身份证号

参加

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进入两税征

管岗位时间

编制

性质

人员身份

备注

 

 

 

 

 

 

 

 

 

 

 

 

 

 

 

 

 

 

 

 

 

 

 

 

 

 

 

 

 

 

 

 

 

 

 

 

 

 

 

 

 

 

 

 

 

 

 

 

 

 

 

 

 

 

 

 

 

 

 

 

 

 

 

 

 

 

 

 

 

 

 

 

 

 

 

 

 

 

 

 

 

 

 

 

 

 

 

 

 

 

 

 

 

 

 

 

 

 

 

 

 

 

 

 

 

 

 

 

 

 

 

 

 

 

 

 

 

 

 

 

 

 

 

 

 

 

 

 

 

 

 

 

 

 

 

 

 

 

 

 

 

 

 

 

 

 

 

 

 

 

 

 

 

 

 

 

 

 

 

 

 

 

 

 

 



  填表人:联系电话: 编制部门(章)财政部门(章) 人社部门(章)地税部门(章)

  填表说明:1、本表由财政部门负责填列汇总,一式四份,并报送电子文档。2、编制性质:行政、事业;3、行政人员身份:公务员、机关工人;事业人员身份:管理(专技)人员、工勤人员。并请按人员身份分类按顺序汇总。

  

  附件3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机构人员编制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职数设定

核定编制数

核定编制

性质

实有人数

聘用人数

备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编制部门(章)财政部门(章) 地税部门(章)

  

  填表说明:1、本表由财政部门填列汇总,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文档;2、机构属性:行政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机构级别:按行政级别对应的处、科、股级;4、批准机关:省市县(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5、批准文号、职数设定、核定编制数:均按机构编制部门批文填列,并提供相关批复文件;6、核定编制性质:行政、事业;7、实有人数:县(市、区)以上财政部门2010年12月31日前使用行政、事业编制的在岗在职“两税”征管人员。

  

  附件4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编外聘用人员重新聘用申请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日

 

照片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党 派

 

身体状况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职业资格

证书

 

职称

 

“两税”征管岗位聘用时间

 

社 保 费

缴纳截止

时间

 

身份证

号 码

 

工作单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奖惩

情况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现在住址

 

家庭

主要

成员

主要

社会

关系

姓名

称谓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本人意见

是否同意按《劳动合同法》规定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签名: 年月日

所在地

财政局

地税局

审核意见

 

 

 

财政局(章) 地税局(章)

  年月日

说 明

此表由本人提出申请,财政部门根据档案材料和现实情况认真审核。县(市、区)编外聘用人员是否移交聘用不需报上级财税部门审核批准。本表一式四份。财、税部门根据人员档案材料和现实情况认真审核。本人意见栏括号中,请填写“是”或“否”。



  

  附件5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编外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参加

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两税”征

管岗位聘用时间

备注

 

 

 

 

 

 

 

 

 

 

 

 

 

 

 

 

 

 

 

 

 

 

 

 

 

 

 

 

 

 

 

 

 

 

 

 

 

 

 

 

 

 

 

 

 

 

 

 

 

 

 

 

 

 

 

 

 

 

 

 

 

 

 

 

 

 

 

 

 

 

 

 

 

 

 

 

 

 

 

 

 

 

 

 

 

 

 

 

 

 

 

 

 

 

 

 

 

 

 

 

 

 

 

 

 

 

 

 

 

 

 

 

 

 

 

 

 

 

 

 

 

 

 

 

 

 

 

 

 

 



  填表人: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章)

  地税部门(章)填表说明:本表由财政部门负责填列汇总,一式四份,并报送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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