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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疾控发[2011]92号
【颁布时间】 2011-07-04
【实施时间】 2011-07-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0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西部地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工作规范(2011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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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关要求。

  1. 提供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的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口腔执业医师或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同时还需接受项目培训。

  2. 所有项目参与人员均须接受培训。项目办要将培训的相关文件材料妥善存档备查,如培训通知、培训人员名单和签到表、教案、讲课幻灯、照片、考核结果等。

  3. 培训后由培训单位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合格证书,方可参与项目工作。

  4. 窝沟封闭技术培训部分,按《中西部地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窝沟封闭培训指南》(附件3)要求,安排培训程序和内容。

  五、宣传发动和健康教育

  (一)建立协调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项目办要积极与教育部门和学校协调,建立项目协调机制,可采用联合发文、与学校签定协议书、班主任负责制、建立奖惩机制等办法,共同制定学校中项目的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有组织地开展项目工作。

  (二)内容形式。

  1. 对象:宣传对象包括大众人群、学校儿童、家长和学校老师。

  2. 内容:以《中国居民口腔健康指南》(卫办疾控发〔2009〕141号)为依据,围绕项目内容,重点宣传口腔卫生知识、儿童口腔疾病防治知识、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服务信息、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等措施的作用和好处等。提高目标人群的健康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倡导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营造全社会关注口腔卫生和儿童口腔健康的社会支持氛围。通过宣传,动员引导适龄儿童家长自觉接受口腔健康检查,参加窝沟封闭,鼓励患有龋病的儿童及早接受充填治疗。具体宣传要点参见附件4。

  3. 形式:宣传形式可采取广播电视播放公益广告、制作专题节目、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展板、举办口腔卫生讲座以及其他目标人群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全国爱牙日”、“六一儿童节”等宣传日和节假日掀起宣传高潮。各地开展健康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多频次,每年针对大众的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形式不少于5种。针对学生、家长和老师,要安排专门时间,开展面对面专题宣传教育,并与项目其他措施做好衔接,逐步探索建立学校口腔健康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4. 有关要求。

  (1)对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项目县,省级项目办和技术指导组要给予重点技术支持,可制作本省(区、市)统一的项目宣传教育提纲、讲座幻灯模板等材料,提供项目点在开展学校儿童、家长和老师的健康活动中使用。

  (2)国家项目办和技术指导组对各地宣传教育工作给予技术支持,提供口腔健康教育的要点、展板电子版、幻灯模板等工具材料供各地参考使用。

  (3)注重对宣传教育的效果评价。各项目县要定期抽查重点目标人群的口腔健康知识需求和知晓情况,及时改进宣传教育工作方式和了解宣传效果。

  六、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

  (一)知情同意。

  对适龄儿童开展口腔健康检查和提供窝沟封闭措施前,要将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的意义、作用和做法等关键信息,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征得家长同意并签署家长知情同意书。

  (二)实施和登记。

  按照卫生部相关临床服务规范,以及《口腔预防适宜技术操作规范》(卫办疾控发〔2009〕15号)的要求,开展口腔健康检查和进行窝沟封闭操作,根据《中西部地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登记表》及填表说明(附件5,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填写登记表并备案。

  (三)有关要求。

  1. 提供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的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必须是经过项目培训的口腔执业医师或口腔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放省级项目办备案。

  2. 对实施窝沟封闭后的儿童,建议其3个月后复查,如果发现脱落,要对其重新封闭。对经过口腔健康检查后非窝沟封闭适应证儿童,要做好解释工作。

  3. 完成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操作后,要以书面形式(附件6)向家长反馈检查结果及封闭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口腔问题的儿童,积极建议家长及早接受治疗。

  4. 操作过程要严格按照消毒隔离操作规范进行,避免交叉感染。

  

第三章 信息管理


  一、数据收集和录入

  (一)内容。

  国家建立中西部地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网络数据中心(以下简称数据中心)。各地对每个儿童完成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后,填写登记表(附件5),并录入到项目网络数据中心(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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