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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川教函[2011]366号
【颁布时间】 2011-06-30
【实施时间】 2011-06-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1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通知

  (川教函〔2011〕366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

  

  6月1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2010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命名大会”和“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李崇禧对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会议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以下简称“进学校”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扬成绩、落实责任,在提高认识、强化职能上求深化

  

  开展“进学校”活动以来,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活动内涵、拓展活动外延,在宣传发动、专项治理、养成教育、设施改善、文化建设、示范引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整洁优美、节约环保、文明和谐”的校园,基本实现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治理目标,为深入推进“进学校”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对开展这项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发展还很不平衡;三是一些学校“五乱”、“三乱”现象有所反复;四是对环境治理的经费投入不足,特别是农村学校的环境卫生和后勤生活设施还比较薄弱;五是部分师生员工行为习惯和文明礼仪观念还需进一步转变。面对这些问题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增强信心、攻坚克难,牢固树立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进学校”活动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要把“进学校”活动工作纳入各地、各校教育全局工作之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行目标管理,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进一步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进学校”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加强督查指导、严格问责力度,要采取专项检查、跟踪检查、重点督查、暗访暗查等形式,并结合开学、期末和平时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要通过领导和部门分片指导、定点联系多种方式,加强对“进学校”活动的指导协调。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暗访曝光问责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顺利进行的通知》的要求,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实行跟踪问效、严格问责,做到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

  

  二、狠抓薄弱环节、加强“五乱”治理,在巩固成果、提升水平上求深化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刘奇葆书记“治理工作要向基层延伸、村庄延伸、盲点死角延伸”的重要批示精神,继续加大对教学、办公、运动、生活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的力度,彻底清除校园盲点死角,巩固治理“五乱”现象和“三乱”陋习成果,确保不出现回潮和反弹。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寒暑假和其他节假日,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清洁行动,要将校园环境整治的重点放在容易存在盲点死角的城乡结合部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学校、农村薄弱学校、校外办学点、实训场地以及校园内食堂、宿舍、厕所、阴沟、花台、阳台、垃圾库(池)等薄弱之处,实现校园环境整治全覆盖。今年暑假各校要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卫生清洁行动,以整洁优美的校园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塑造校园风貌,在环境育人、体现特色上求深化

  

  要切实加强环境卫生、后勤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将校园环境治理和建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和学校的年度预算;统筹安排薄弱学校改造、校安工程、灾后重建、专项设施建设等各种经费,集中财力、物力,着力打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扎实开展,因地制宜,勤俭节约,在扎实工作上狠下功夫,坚决防止和杜绝搞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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