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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川教函[2011]366号
【颁布时间】 2011-06-30
【实施时间】 2011-06-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1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要进一步推进校园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和文化工程建设,着力提升学校环境建设水平。要继续开展“弘扬生态文明,绿化全川校园”活动,大力提倡校园绿化以植物造园为主,乔、灌、藤、花、草、果等合理配置,在校内路边、空地上种树造林,让学校绿树成荫、校在林中。要采取“规划建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拆墙透绿、屋顶增绿、盆栽添绿”等方式,见缝插针开辟新的可绿化空间,使学校充满新的生机和活力。

  

  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环境治理“进学校”活动的育人作用,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要在先进的办学理念引领下,认真思考、规划并打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重点搞好校园广场文化、教室文化、办公室文化、走廊楼道文化、宿舍文化、食堂文化、厕所文化等建设,大力提升学校形象和办学品位。

  

  四、推广先进经验、突出典型引路,在示范带动、创先争优上求深化

  

  要按照“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的要求,把“进学校”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发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一批校园环境治理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进学校”活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要继续推广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等高校建设环境优美、绿色生态校园的先进经验;继续推广南充阆中市以良好行为习惯和文明礼仪的养成教育为抓手推动“进学校”活动的先进经验;继续推广广元市“四改一加强”工程(改水、改厕、改厨、改不良卫生习惯,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和宜宾市“五改一建”工程(改厨、改厕、改水、改垃圾池、改陋习、建环境优美示范学校)等先进经验,努力建设一批“整洁优美、节约环保、文明和谐”的校园。

  

  五、提高文明素养、发挥示范引领,在发动群众、人人参与上求深化

  

  要激发全体师生员工支持参与“进学校”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参与环境治理、人人享有良好环境的生动局面。要加强校园环境治理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养成教育,让环境治理“进课堂、进教材、进师生头脑”,培养师生员工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礼仪,引导他们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环境卫生意识,自觉爱护和科学利用公共设施;要继续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让学生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做人,成为文明的人,有品位的人,有益于社会的人,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今年暑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学生深入社区开展卫生大扫除、社会调查等活动。组成文明志愿服务队,在街道、社区和村庄开展文明劝导、文明督查等工作。人人争当“宣传员”、“劝导员”、“督察员”、“小交警”、“小卫士”。

  

  六、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常态治理,在创新机制、完善体系上求深化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编制好校园环境治理的“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为推进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制度保障。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责任机制、资金保障机制、队伍建设机制、舆论监督机制、暗访曝光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评选表彰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各农村学校要尽力将学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范畴,促进当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的建立,使“进学校”活动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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