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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在异地死亡并进行遗体火化的免费对象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由其生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结算。 (四)城乡低保对象去世后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涉及省市县之间结算的,按照低保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操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低收入群体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符合当地城乡低收入群体需求的免费殡葬基本服务制度。各市、县(区)民政、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低收入群体免费殡葬基本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规范免费对象的资格审查、档案管理及费用结算等各环节工作,并监督指导殡仪馆等服务机构严格执行殡葬服务标准,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财政部门要将免除低收入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足额安排,专款专用,定期结算,并随免费对象数量增减和收费标准调整做出相应调整。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免除低收入群体免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实施细则,规范操作规程。同时要从方便群众办事出发,尽可能减少办理手续的环节。要强化对低收入群体免费殡葬基本服务工作的监督,做到政策公开、程序规范、结果透明。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民政工作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审查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实施低收入群体免费殡葬基本服务政策的意义、做法和效果,扩大政策影响力。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殡葬服务机构要多渠道多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低收入群体免费殡葬基本服务政策内容和办理程序,确保此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广东省低收入群体免费殡葬基本服务申请表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广东省低收入群体免费殡葬基本服务申请表 编号: 遗体火化殡仪馆(火葬场):
说明:1、申请免费条件为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批单位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民政工作机构;申请免费条件为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的,审批单位为县级民政部门。 2、本申请表一式四联,第一联由审批单位留存,第二联由殡仪服务单位留存,第三联由县级民政部门留存,第四联由县级财政部门留存(每联均应附上有关证件、证明的复印件)。 3、本申请表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印制并发放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免费提供给申请人。 4、各地可根据实际对申请表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