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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菜篮子”工程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苏州人多地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较快,抓好“菜篮子”工程具有更加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苏政发〔2010〕149号)的精神,有效促进我市农产品生产,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现就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区三城”建设的总目标总定位,坚持“发展生产、调控市场、质量安全、应急保供、稳定价格”的工作思路,以加强农业基地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基础,以完善流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市场对接能力为依托,以强化生产和市场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关键,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有机结合、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有机统一、维护农民利益与保障居民需求有机协调,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市民消费得到实惠,为保障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人们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重点抓好蔬菜、猪肉、禽蛋、奶类、水产等产品的生产和市场供应。到“十二五”期末,全市蔬菜生产总量增加到260万吨以上,自给水平达到45%,其中中心城区蔬菜自给水平35%、叶菜类蔬菜自给水平70%;全市生猪年出栏量增加到150万头,自给水平达到30%以上,其中中心城区猪肉自给水平25%以上;家禽、蛋、奶类的生产总量保持稳定,家禽年出栏量4000万羽、禽蛋年产蛋量3.3万吨、奶牛养殖规模2.4万头产鲜奶10万吨,自给率保持在25%~30%;淡水产品年产量26万吨,在产需基本平衡的基础上不断调优品种结构,季节间保持供应均衡。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达到99%。“十二五”期间,努力使蔬菜、猪肉等主要产品价格达到市定调控目标,市场流通逐步顺畅,应急调控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三)强化统筹规划布局。各级要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分步实施,加快推进。要统筹规划农业生产布局,重点解决规模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品种结构优化,充足安排“菜篮子”产业空间,夯实“菜篮子”产品的货源基础。要统筹规划流通市场建设,重点解决市场平台、经营主体、产销模式等环节,畅通经营渠道,促进产销对接。要统筹规划质量安全监控体系,重点解决从生产到餐桌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全面推进基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可追溯和检测能力等制度建设,不断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要统筹规划应急保障体系,重点解决应急生产、应急储备和应急流通的调控机制,保障在特殊时期、遇到突发事件时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四)强化蔬菜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蔬菜规模种植基地50个以上,新增常年菜地面积2万亩以上,确保全市常年菜地面积达到35万亩,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150万亩次以上。重点新增和扩大近郊的吴中甪直、东山、相城北桥等一批蔬菜基地,新增面积2000亩以上,提高苏州中心城区的蔬菜直供能力。进一步加大常熟、太仓、张家港等沿江蔬菜产业带建设,新增面积2万亩。加大叶菜类、时令类蔬菜生产供应力度,大力发展特色蔬菜,加大“水八仙”、食用菌等特色品种的开发,满足不同消费需求。大力发展各类设施蔬菜,加快提高常熟董浜、梅李,太仓陆渡、浏河,张家港常阴沙、锦丰等规模基地的设施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扩大设施种植面积,提高蔬菜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对蔬菜育苗中心建设力度,增加投入,扩大规模,提高科技水平,增强研发推广能力,为蔬菜生产提供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