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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1]169号
【颁布时间】 2011-06-27
【实施时间】 2011-06-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2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无锡市低碳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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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建筑低碳节能工程

  

  1.新建低碳节能建筑。以建设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集成的综合示范为重点,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在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在建建筑中,全面推广区域供冷或水冷式空调系统、建筑外墙保温隔热、屋顶绿化等先进节能技术,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的示范项目。建立健全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实施和认证标识。积极推广环保型建材,提倡适度装修。

  

  2.改造既有高能耗建筑。积极开展既有建筑状况调查、能耗统计,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分步骤实施分类改造。重点完成无锡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建立江苏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无锡市分中心,实施无锡市公共建筑的能耗能效审计和定额管理。实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改造效果。加强可再生能源在城镇建筑中规范化、规模化应用。积极鼓励在农村集中居住点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建筑节能结构体系和新技术在城乡建筑中的应用 。

  

  3.加强建筑能耗监管。参照国家和国际绿色节能建筑标准,制定“可持续建筑标准”,推广实施地方性建筑节能办法,出台城市建筑全生命周期能耗管理办法。重点抓好新建建筑、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动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加大建筑节能执法监督力度,提高建筑能耗智能化管理水平,不断促进建筑运行节能。

  

  (五)交通低碳化工程

  

  1.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创造条件引导市民选择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以公交优先发展为导向,以城乡公交一体化为目标,坚持公交行业公益性定位,优先安排公交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资金保障、路权分配等,加大社会停车场和居住区停车场建设改造力度,加快公交场站建设改造和布局调整,完善公交路网结构。

  

  2.大力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完成市区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工作,构建城市轨道交通骨架线网,全面建成地铁一号线、二号线,开工建设地铁三号线、四号线。完善站点周边公交、自行车及停车换乘接驳设施。

  

  3.推进清洁交通体系建设。加强城市交通智能系统建设,提高交通运行效率。推动新能源汽车使用,鼓励新增出租车、公交车、校车、旅游车和公园用车选购使用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充电站、充电桩。

  

  4.完善交通节能标准政策。加快淘汰交通运输行业中的老旧交通工具,结合国家关于营运车辆能耗限额标准制定公交车、出租车、营运性客货运车等的油耗限额的核查方法或核查措施。同时,严控新增经营性车辆排放标准;以《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监督管理办法》为标准,禁止不达标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活动。

  

  5.应用新技术增加节能突破口。一是在公交(含出租车)、市政服务(邮政、环卫)、政府机构等领域逐步推广混合动力车辆。二是建立并完善出租车智能调度系统、客货运车辆智能调度系统和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减少车辆空驶。三是试点安装车辆运行油耗水平显示装置,提醒司机油耗变化情况。四是引导运输企业及消费者使用节油技术及产品,如节油型轮胎、节能型润滑油、节油器等。

  

  6.加快推进混合燃料在加油站中的应用,制订实施国ⅳ标成品油供应方案,推广应用高效低碳甲醇燃料等清洁型能源。组织实施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六)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程

  

  1.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高效使用土地资源。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到2015年,工业集中区和经济开发区亩均土地产出提高30%。

  

  2.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完善节水监督检查机制。发展节水型工业,大力推广直流水改循环水,以及空冷、中水、凝结水回用等节水措施。发展节水型农业,综合运用节水技术,创建 “节水灌溉示范园”。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家庭、灌区和节水型学校、医院等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3.加强能源节约利用。加强能源定额、限额管理,加快建立节能信息发布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合同能源管理制度等节能新机制,引导全社会挖潜节能。创新节能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监督。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企业节能降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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