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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鲁商务秩序字[2011]433号
【颁布时间】 2011-06-22
【实施时间】 2011-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4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接上页]
(三)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整治成效的宣传力度,普及肉品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要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案件,坚决曝光违法案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已开通12312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服务电话的市,要积极发挥12312举报投诉服务平台的作用,并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通过不同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提升知名度。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6月-7月上旬)。各市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和工作措施,细化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7月中旬-2012年5月)。广泛发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通过认真排查确定的整治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重点整治,集中解决具有行业性、区域性的问题。

  (三)总结阶段(2012年6月)。积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行业监管能力,提升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在各市对专项整治行动自查的基础上,省商务厅将组织对各市的交叉检查,对工作开展好的市地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市地通报批评。2012年6月10日前各市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报省商务厅。

  各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请于7月5日前报省厅(市场秩序处)。

  联 系 人:张磊、张希民

  联系电话:0531-89013859(传真)

  电子邮箱:shandong12312@126.com

  

  附件: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

  市地: 年 月

  

类 别

数 量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检查屠宰企业个数(家次)

 

检查重点区域(处)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份)

 

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件)

 

查处肉品违法案件(起)

 

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起)

 

查没非法肉品(公斤)

 

违法案件涉及案值(万元)

 

罚没款(万元)

 

取缔私屠滥宰、注水窝点个数(处、个)

私屠滥宰: 

注水:

发放宣传材料(份)

 

印制、发放、张贴公告数(份)

 

媒体宣传(次)

 

其它情况

 


  说明:每月10日前,报送上1月份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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