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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 扶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旅游装备研发、生产、销售企业,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游艇游船、新型旅游交通工具、各类旅游用品、宾馆饭店专用产品等。重点支持厦门、宁德、漳州等地发展游艇制造业,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游艇制造基地、游艇及零配件交易集散地。 第五章 创新营销推广 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按照“市场细分化、手段多元化、产品多样化、合作区域化、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注重旅游形象宣传与旅游产品营销的有机结合,形成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的旅游宣传营销体系。 一、强化“海峡旅游”品牌宣传推广 明确“海峡旅游”品牌的内涵、支撑产品和主体市场,统一“海峡旅游”品牌主题形象定位,构建层次分明的旅游品牌体系。加大在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客源市场主要媒体的宣传投放力度,创新旅游电视宣传形态,强化“海峡旅游”品牌整体形象的传播,不断扩大“海峡旅游”品牌影响力。 二、策划推介旅游精品线路 抓住沿海高铁全线贯通和省内空中航线加密的机遇,与铁路、航空等部门联手,针对不同的市场需求,分类整合旅游产品,精心设计策划八闽大地精华游、海峡西岸滨海游、闽北山地休闲游、闽西南文化体验游、海峡两岸同根游、两岸四地邮轮游、东南沿海都市游、中央苏区红色游、海西名山逍遥游、丹霞风采体验游等一批适销对路、主题鲜明的精品旅游线路,提升福建旅游产品的整体吸引力。 三、加强旅游市场开发 大力发展国内旅游市场。重点开发长三角、珠三角等旅游市场,积极拓展环渤海地区、中部城市群等旅游市场,保持国内游客数量持续增长,延长游客在闽停留时间,扩大在闽旅游消费。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提升社会旅游休闲意识,使旅游休闲成为我省居民重要的生活方式。 积极发展入境旅游市场。利用闽籍华人华侨遍布世界的优势,发挥国际友城作用,进一步拓展市场范围,优化市场结构,实现入境客源稳定增长。继续巩固包括台港澳、东南亚、日本、韩国在内的基础市场,大力开发欧美发达国家等重点市场,积极培育俄罗斯、澳新等新兴市场,形成新的增长点。 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市场。依法规范出境旅游市场,加强出境旅游市场的引导与监督。发挥福建独特优势,继续促进福建居民赴台港澳地区旅游。合理开发出境游产品,有序拓展出境旅游目的地,引导福建公民出境旅游的健康消费。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出入境旅游互动发展。
四、创新旅游营销方式 制定旅游营销战略。实施新技术营销,运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开辟新型营销渠道;实施联动营销,组成旅游营销联合体,建立联合营销机制,形成营销合力;实施差异化营销,针对客源市场的消费特点,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提升营销实效。 拓展旅游宣传渠道。继续办好《海峡旅游杂志》、中国旅游报《海峡旅游》专刊、海峡都市报《海峡旅游周刊》等平面媒体;积极策划“海峡旅游”主题营销、事件营销活动;持续推动“海峡旅游宣传栏”进驻星级饭店、机场、车站工作。 精心组织旅游节庆。打造旅游节庆品牌,做到一市一节庆,月月有活动。重点办好海峡旅游博览会、武夷山国际旅游节、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等节庆展会。加强旅游节庆的市场化运作,扩大招商招展力度,创新展会形式及内容,做到展销合一。 加强旅游业界合作。加强与旅游央企和国际知名旅游集团合作,支持我省旅游企业在重点客源市场构建营销网络,依托国家旅游局驻外机构在境外开展促销,拓宽海峡旅游宣传渠道。 五、推动跨省区域合作 加强与海西旅游区4省23市的合作,重点打造闽粤赣十三市旅游合作区、闽浙赣生态旅游合作区、闽粤赣客家文化旅游合作带、闽浙山海畲乡旅游合作带和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的区域旅游协作,共同打造我国东南沿海黄金旅游带。加大与中部城市群、环渤海地区等旅游协作。 第六章 加强两岸合作 打造环海峡旅游圈 发挥闽台“五缘”优势,深化闽台旅游合作,做大做强“海峡旅游”品牌,加强两岸旅游线路互联、客源互送、信息互享,推动福建成为海峡两岸旅游合作政策的先行先试区域、海峡两岸游客首选旅游目的地和中转地,加快构建环海峡旅游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