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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六盘水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府办发[2011]46号
【颁布时间】 2011-06-13
【实施时间】 2011-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4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接上页]
一旦灾害发生,交通、公路、公安部门要确保救援道路畅通。交通、公路部门要提前做好全市大型装载机、挖掘机等重型工程车辆及相关物资的调度、储备与集结准备,确保及时高效打通抢险救援道路,保障抢险救援期间及灾后恢复重建的运输组织;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维护好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通畅;民政部门要妥善安置和救助受灾群众,解决灾民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所、有病能医、有学能上;各县(特区、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和帮助受灾地区和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灾害发生后,各县(特区、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灾害处置程序和办法,适时启动相关灾害应急预案,把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抢险救援的首位,扎实落实预案措施,全力以赴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没有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六、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特区、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天气预警,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应急值守,确保通讯及信息畅通。做好灾害信息的收集工作,并第一时间将灾害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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